国家税务总局:高度关注煤炭等资源税改革问题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就人民网网友在“部委领导留言板”中反映较多的“房产税改革”、“股票红利税征收”、“打击制售假发票”、“税收政策扶持小微企业”、“资源税改革”、“房屋契税征收标准”、“分税制”等七大方面问题进行了详细回应。这是国家税务总局首次对人民网网友留言进行回复。
  
  在回答网友有没有对资源税征收标准和征管方式改革的计划的问题时,国家税务总局表示,由于煤炭等资源税改革牵涉面广、政策性强,特别是涉及较为复杂的清费立税问题,近年来,我局对此一直予以高度关注,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共同调研,将按国务院的整体部署开展有关工作。
  
  人民网网友:以煤老板为代表的一些靠卖国家资源暴富的案例,说明我们国家征收的资源税过低,对煤炭等经济命脉资源产品的价格放的过松、价格定的过高。这是国家制度的悲哀,错不在这些煤老板。
  
  因此,我们国家要大幅度提高煤炭等资源产品的税率,同时限定这类产品的价格。因为煤炭等资源产品是国民经济的命脉,是社会生产的必需品。不限价就会出现税高价高的恶性循环,煤老板依然暴利。请问国税局有没有对资源税征收标准调整和征管方式改革的计划?又该如何改革?
  
  国家税务总局:由于煤炭等资源税改革牵涉面广、政策性强,特别是涉及较为复杂的清费立税问题,近年来,我局对此一直予以高度关注,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共同调研,将按国务院的整体部署开展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