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鹤岗兴北煤矿23天两次瞒报的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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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鹤岗兴北煤矿23天两次瞒报的背后
23天里,同一煤矿发生了同样的两起运输事故,却同样被矿方瞒报。这事发生在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北煤矿。在8月29日召开的黑龙江省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上,记者了解了兴北煤矿瞒报两起事故的前前后后。
  
  矿主昏了头
  
  今年7月中旬,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巡视组接到了群众举报,称兴北煤矿瞒报两起事故。
  
  7月21日,巡视组召开了由鹤岗市相关部门和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鹤滨分局有关人员参加的兴北煤矿瞒报事故情况通报会。会后,相关单位和部门依法成立了联合事故调查组,对兴北煤矿瞒报事故开展调查。经过调查取证和分析论证,查实了两起事故瞒报过程,查清了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经过,认定了事故性质,划分了事故责任。
  
  6月24日,兴北煤矿大班,在副井井筒恢复工作面作业的工人郭长富违章“蹬车”去井上取水,当矿车提升到距二联络巷上部50米处时,突然掉道翻车,将郭长富压在矿车底下受伤致死。
  
  事故发生后,兴北煤矿矿主未依法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而是通过给死者家属高额赔偿的手段私下了结。同时,该矿还擅自清理事故现场、销毁事故相关证据,并通过非法渠道开具死亡证明,处理了死者尸体。
  
  7月16日大班,兴北煤矿生产副矿长陈祥进在暗主井违章“蹬车”升井时,矿车掉道,将其挤到巷帮上受伤致死。
  
  6月24日、7月16日,兴北煤矿先后发生两起运输事故,导致2人死亡。事故发生后,矿方为逃避法律责任,蓄意瞒报。
  
  经联合事故调查组分析认定,这两起事故均为运输责任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均是井下作业人员违章“蹬车”,矿车掉道将人挤压受伤致死。
  
  黑龙江煤监局局长常天明指出,兴北煤矿两起瞒报事故充分暴露出该矿矿主及其有关人员无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矿井安全生产责任制流于形式,现场安全管理缺失,违章作业时有发生,矿工生命安全没有保障等问题。特别是矿方蓄意瞒报事故,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目前,有关部门已将涉嫌触犯法律的兴北煤矿投资人、法人代表(矿长)和私自开具死亡证明的派出所副所长、医院的医生等7名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兴北煤矿2名主要负责人分别处以上一年年收入的100%罚款。另对5名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鹤滨分局依据有关规定,对兴北煤矿两起事故各处以220万元罚款。对事故煤矿,建议由鹤岗市兴山区政府予以关闭。
  
  瞒报的背后
  
  兴北煤矿矿主为何胆敢两次瞒报事故?
  
  不难看出,兴北煤矿矿主从头到尾都有较为复杂的心理动机。归根到底,还是矿主顾及自身利益最大化在作怪。
  
  在问责机制越来越健全、处罚力度越来越大的大环境下,兴北煤矿矿主为避免被追究责任和关停煤矿,用高额赔偿“收买”死者家属“私了”就是明证。在矿主看来,“私了”付出的代价远比“上报”小得多。
  
  而在瞒报的背后,还有一条矿主用金钱打造的“利益链”。事故发生后,矿主能“神通广大”地非法开具死亡证明,就牵连着有关的派出所副所长、医院的医生。这条“利益链”上拴着的人为了金钱,胆敢违法行事,可见平时“吃”得有多“饱”。
  
  与此同时,兴北煤矿两起瞒报事故也引发了人们思考。
  
  一是煤矿“打非治违”任务艰巨。在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黑龙江省检查煤矿4558矿次,排查各类安全隐患16740条,查处非法违法行为98起,填平关闭非法煤矿129个,责令停产整改煤矿(工作面)33个,抓获涉案人员132人,其中行政拘留116人,刑事拘留9人,劳动教养7人。
  
  即便这样,非法生产、违章生产的现象并未完全杜绝。兴北煤矿两次瞒报事故就是个典型案例。
  
  兴北煤矿归兴山区管辖,矿井证照齐全有效,核定生产能力5万吨/年,属低瓦斯矿井。今年鹤岗市峻源二煤矿“5?2”重大水害事故后,鹤岗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地方煤矿全部停产整改的决定,公安部门就地封存了各矿井的火工品,但兴北煤矿违规私存过去生产时剩下来的火工品,并用于停产维修期间破碎岩石。
  
  是规章制度远未落实。作为兴北煤矿主要管理人员之一,陈祥进带头违章“蹬车”,可见该矿安全管理之混乱,规章制度落实之差可想而知。
  
  三是安全监管丝毫不能放松。兴北煤矿连续发生的两起瞒报事故,暴露了小煤矿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同时,近期我国各地发生的各类煤矿事故,也给煤矿安全生产敲响了警钟。
  
  让每个矿工拿着辛苦赚来的工资,平安回家与亲人团聚,要实现这个愿望,我们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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