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集团与重钢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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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集团与重钢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9月11日下午,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下称“中船集团”)、重钢集团在重庆索菲特酒店共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加强非船(非钢)领域合作框架协议》、《钢板、焦煤、铁矿砂供销协议》。
  
  至此,中船集团将加大在重钢集团采购钢材的力度和范围,年采购量将超过100万吨或采购总量的50%以上,双方还将在非船(非钢)领域展开有效合作。这标志着双方的合作进一步深化,从友好合作关系提升到了战略合作关系,在双方资源共享、产业联动、互利共赢和应对挑战方面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
  
  中船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胡问鸣,重庆市副市长凌月明、重庆市政府副秘书长邰展,重钢集团董事长董林,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张再坤,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赵世庆,重钢股份公司总经理陈洪等出席签字仪式。邰展主持签字仪式。
  
  凌月明代表重庆市政府对中船集团长期以来对重钢集团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他说,重庆直辖以来,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领导下,抓住西部大开发、三峡库区建设等重大机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取得成果。今年上半年,在宏观形势严峻的情况下,GDP仍然实现了有效增长。重钢完成了环保搬迁,实现了节能减排目标,4100mm宽厚板生产线为我国造船行业提供了优质船板钢。今天双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是强强联合、共谋发展的举措,双方要以互利互赢为基础,进一步拓展非钢领域的合作空间,在多领域合作中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
  
  董林在致辞中说,重钢通过环保搬迁新型工业化转型升级,已成为技术装备先进、资源配置合理、环保节能高效、产品竞争力强,环保、物流、矿产资源等非钢产业优势凸显的新型现代钢铁联合企业,并已成为国内最大精品船板生产基地。双方开展战略合作,不仅是寻求发展、做大做强的共同需要,也是应对宏观经济低迷形势,企业寻求突破、实现发展的要求,更是央企与地方国企深度合作、做强做大工业经济、加快提升综合实力,坚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行动体现。
  
  胡问鸣说,在全国创新发展喜迎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之际,中船集团与重钢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是中船集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务院国资委“大国资委”的要求,与地方国资委企业“抱团取暖”的具体举措,将对进一步加强和提升央企与地方国企合作水平、开创合作新模式产生深远影响。中船集团不仅将加大与重钢集团采购钢材的力度和范围,还要力争年采购量超过100万吨或采购总量50%以上,使双方在深化合作中获得发展。重钢集团在环保产业、物流、矿产资源等方面优势明显,中船集团也将与重钢集团展开广泛深度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胡问鸣还就为双方合作取得更大成果提出两点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各层面的交流互动,更加筑牢合作基础;二是确保双方互利共赢,努力寻求共同利益,相互配合,团结协作,将合作内容具体化、项目化,并取得合作成果,不断筑固和提升双方的合作关系。
  
  据悉,中船集团是中国船舶工业的主要力量,每年船板采购量约200万吨,在一家企业采购船板总量50%尚属首次,这也表明重钢“三峰”船板质量优势得到客户充分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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