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氧的基本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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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氧的基本性质
臭氧的基本性质臭氧O3是三个氧原子构成的氧气O2的同素异形体,因为具有特殊的刺激性腥臭气味而得名,天然存在的臭氧,在地球大气中含量仅占大气总量的百万分之0.3~0.4,而且90%以上集中在地球上空平流层,形成保护地球表面免受过量短波紫外线辐射的臭氧层,在人们日常生活的地球表面,臭氧浓度非常低,小于0.1ppm(体积百分比)。

化学性质活泼,具有强氧化性
氧化还原电位2.07,同大部分的有机物和无机物都可以发生反应,能够快速杀灭绝大部分微生物(细菌、病毒等)

具有刺激性气味的有毒气体
    臭氧有对人体的具有一定的危害作用,美国臭氧的安全标准是0. 1ppm环境中停留8小时;国际臭氧协会(IOA)提出的安全标准是0.1ppm接触10小时;德国、法国、日本规定的安全浓度限制是0.1ppm;中国规定的安全浓度是0.15ppm。
    一般在空气中含有0.1~0.5ppm的臭氧时,由于特殊的刺激气味能被人们立即察觉,从这个角度说臭氧是带有自动报警功能的,尽管有剧毒,但是“安全”的,自臭氧发现和应用以来,尚无一例中毒致死事例发生。
当同时存在氮氧化物时,臭氧的毒性作用会得到加强;

不稳定、易分解
    由于臭氧的化学性质活泼,在大气中和水中均很快自然分解,分解产物为氧气。因为这一点,臭氧必须现用现制,不能贮存。

在水中有一定的溶解性
    臭氧在水中的溶解度虽然比氧气大,但是,由于臭氧发生器所产生的臭氧气体浓度(分压)不高,一般情况下不仅达不到饱和,而且要达到水处理所需的水中臭氧浓度,需要重视臭氧同水的接触传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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