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设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查看完整版本请点击这里:
两部委设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近日, 财政部、工信部联合发布了《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表示,为支持工业转型升级,在整合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等基础上,设立了工业转型升级资金。

  “国务院去年底发布的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一个工业规划《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专门提到了要加大对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的支持力度,该专项资金正是为了落实规划的要求而设置的,主要是整合了工信部已有的各类相关专项基金。” 工信部运行监测协调局副局长黄立斌说。

  此前,工信部总经济师周子学曾表示,该专项资金的规模预计超过100亿元,并逐渐增加。“每年中央财政的支持力度都不一样,要根据地方申报的情况而定。”财政部的工作人员表示。

  根据办法,工业转型升级资金支持范围包括以下八大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提升工业产品质量及加强自主品牌培育、工业领域自主创新、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培养、中药材扶持、行业标准体系建设、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该资金支持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领域,对工业转型升级意义最大。

  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面,办法列明支持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为工业行业、领域或区域提供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试验验证和质量认证服务、信息服务以及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等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的使用和安排坚持的原则是:统筹协调,集中财力,重点突破;市场基础性作用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科学、公开、公正,并接受社会监督。

  办法明确,工业转型升级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的项目单位,财政部将扣回工业转型升级资金并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责令地方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同时该项目单位3年内不得申报工业转型升级资金。
查看完整版本请点击这里:
两部委设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