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局长刘铁男:坚定不移地走能源科学发展之路

坚持在能源发展和改革中,把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依靠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提高能源开发、加工转化和使用效率,增加能源供应,优化能源结构,保障改善民生,维护能源安全,推动能源与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能源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党的十六大以来,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我国能源工业走过了辉煌的10年,为经济社会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这10年,能源供应能力显著增强,能源普遍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迅猛,节能减排成效突出,能源科技装备水平显著提高,能源国际互利合作成绩斐然。

  回顾十年来能源发展历程,我们不仅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就,也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与启示:

  一是坚持立足国内,统筹国内外能源资源开发。维护国家能源安全,是能源工作的根本任务。统筹两个大局,提高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是夯实能源安全基础、保障能源可靠稳定供应的必然选择。过去10年,我们立足国内资源优势,建设14个大型煤炭基地,在煤炭资源丰富地区建设煤电基地,加快油气资源勘探开发,抓好主力油气田稳产增产,规划建设现代化的能源综合储运体系,为保障能源安全奠定了坚实的内在基础。同时,着眼于全球布局,开展能源外交,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不断提高开发利用境外能源资源的能力,建成了“海外大庆”,形成四大油气进口战略通道。加强与主要能源生产国、消费国和国际能源组织的对话交流,共同维护国际能源市场秩序。10年来,在国民经济快速增长、年均增速超过10%的情况下,能源的快速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能源保障。

  二是坚持优化结构,促进能源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实现能源可持续发展,必须大力调整能源结构。10年来,我们积极推动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发展,实施煤炭资源兼并重组整合,建设安全高效现代化矿井,推进电力工业“上大压小”,发展清洁高效大容量燃煤机组。大力发展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在做好移民与环保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水电,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发展核电,有序发展风电,加快发展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着力提高清洁能源比重。目前,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形成了快速有序发展的势头,电力、煤炭工业结构明显改善,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和安全发展的理念不断深化,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高。

  三是坚持科技创新,破解有限的资源约束。科技创新是解决能源问题的根本途径。过去10年,我们高度重视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坚持依靠科技力量提高能源效率和发展质量。建设能源科技创新体系,加强科技攻关,推动核心技术和关键装备自主创新。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我国60万千瓦、百万千瓦燃煤机组实现了自主设计、制造并规模应用,全国燃煤机组供电煤耗每千瓦时由此下降53克,达到世界发达国家平均水平。坚持创新驱动,我们在70万千瓦水电机组、百万千瓦核电机组、特高压输电技术、千万吨级煤炭综采设备、深海油气田勘探开发技术等领域,都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具备了自主设计、制造和工程建设能力,极大提高了能源开发、加工转化和使用全过程综合效率。

  四是坚持深化改革,激发能源发展活力。深化改革是推动能源科学发展的动力源泉。2002年实施了电力体制改革,形成了竞争开放的发电市场,释放了发展的动力,电力装机连续5年每年增长1亿千瓦左右,满足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电力需求。煤炭生产流通在市场化改革后,煤炭供应能力迅速提高,对维护能源安全起到了基础保障作用。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入到新能源领域,使得新能源产业发展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蓬勃生机,也使得我国成为世界上新能源发展最快的国家。我们还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业管理水平,通过制订和完善战略、规划、标准、政策、法规,引导能源行业科学发展。

  五是坚持改善民生,提高能源普遍服务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是能源发展改革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始终把民生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坚持把能源民生工程抓紧、抓实、抓好,努力使能源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人民群众。加强边疆地区能源建设,实施了青藏联网、“气化新疆”等工程,积极支持西藏、新疆、内蒙古等地区跨越式发展。改造升级农村电网,投入5500多亿元,使农村用电状况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建成西气东输一线、二线工程,全国超过1.8亿人口用上了清洁便利的天然气。在北方高寒地区建设7000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解决了4000多万城市人口的供暖问题。

  以上这些经验与启示归结起来,根本一条就是坚持在能源发展和改革中,把科学发展观的理念,通过能源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加以贯彻,促进和引导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依靠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提高能源开发、加工转化和使用效率,增加能源供应,优化能源结构,保障改善民生,维护能源安全,推动能源与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展望未来,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能源始终是一个重大的战略问题。

  我们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国能源发展面临着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我国有13亿人口,但能源资源禀赋并不高,煤炭、石油、天然气人均拥有量较低,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阶段,未来能源消费量还会增长,保障能源供应的任务将越来越艰巨。化石能源大规模开发利用,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应对气候变化的压力越来越大。我国油气对外依存度不断上升,能源运输通道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全球能源资源供给将呈长期偏紧的趋势,各国围绕能源资源的竞争将更趋激烈,我国获取境外能源资源面临越来越复杂的国际环境。

  破解能源发展面临的资源环境约束,实现到2020年、进而到2050年的奋斗目标,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走科学发展之路。“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坚持节约优先、立足国内、多元发展、保护环境,加强国际互利合作,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这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能源发展改革指明了方向。我们将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地位,牢牢把握主题主线,加强国内供应能力建设,抑制能源对外依存度上升;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实施能源民生工程,提高能源普遍服务水平;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形成促进转方式、调结构的“倒逼机制”;推进能源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提升能源开发、加工转化和使用全过程效率;加强能源国际互利合作,稳定国际能源市场,加快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坚实的能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