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推中国制药业站上cGMP大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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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推中国制药业站上cGMP大舞台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以下简称为“新修订药品GMP”)自2011年3月1日起实施至今已近1年半的时间,部分药品生产企业已经站上了新修订药品GMP的“大舞台”。

  新修订药品GMP更加强调系统性和风险性管理,对推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水平和控制能力的提高,以及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无疑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期影响。

  值此之际,由中国医药国际交流中心(CCPIE)和杜塞尔多夫展览(上海)有限公司主办的第17届中国国际医药(工业)展览会暨技术交流会(CHINA-PHARM2012),将于2012年9月24日~27日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隆重举办。本届展会将吸引来自全球的500多家展商,展览面积达3.5万平方米,预计将有约2万名观众观展。同期,中国医药国际交流中心还将举办主题为“中国制药行业崛起与药品GMP”的2012中国制药工程年会。此次盛会,恰逢新修订药品GMP实施的关键时期,不仅将为国内外制药装备行业提供一个全面了解新修订药品GMP实施现状和最新法规解读的机会,还将为国内外企业提供一个彼此沟通与合作的大舞台。

  同期举行的2012中国制药工程年会,包括一个主论坛以及“技术与工程”、“工艺与质量”两个分论坛。论坛上,来自药品监管部门的有关人士、从事新修订药品GMP检查工作的人员,以及来自国内外众多企业的专家将做主题演讲,分享包括国内外药品GMP监管政策分析,固体制剂、冻干粉针剂、大容量注射剂、中药注射剂GMP认证,质量控制与实验室管理,生产过程中的偏差调查等经验,并介绍制药用清洗、密闭限制、空气过滤等技术的最近进展,为国内企业推行新修订药品GMP提供具有实际意义的经验与范例。

  新修订药品GMP认证工作稳步推进

  根据有关规定,新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新建车间均应符合新修订药品GMP要求;现有药品生产企业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的生产,应在2013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修订药品GMP要求;其他类别药品的生产则均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实现;未达要求的企业或车间,届时将不得继续生产药品。

  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了解到,自2011年3月1日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已经开始受理药品生产企业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提出的认证申请。截至2012年8月,共收到药品生产企业申请新修订GMP认证资料198份,对186家次(共160家)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了认证现场检查,占申请总数的94%。完成检查的共有186家企业,其中生产大容量注射剂的34家;小容量注射剂47家;冻干粉针剂31家;粉针剂24家;生物制品24家(含疫苗11家;血液制品4家);放射性药品2家。

  记者还从目前已经公布的20期《药品GMP认证审查公示》中进一步了解到,从整体结果看,截至今年8月,已经有共144家(次)药品生产企业通过了药品GMP检查。基于系统性和风险性管理理念,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具体缺陷,药品认证管理中心对38家(次)通过药品GMP认证检查的药品生产企业发出了《告诫信》。

  认证管理中心在对144家(次)药品生产企业现场检查存在的缺陷项进行统计分析后发现,缺陷相对集中在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和厂房与设施部分,其次为文件管理、生产管理、确认与验证、物料与产品、设备、机构与人员、质量管理等部分。委托生产与委托检验、产品发运与召回及自检等缺陷项较少或没有缺陷。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部分的缺陷项又较为集中地出现在取样检验、产品质量回顾分析、偏差处理、变更控制、无菌实验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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