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基本药物招标方案出台 改良版“双信封制”引发关注

 9月18日,酝酿一年多、修改多稿的《2012年北京市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终于在北京医药集中采购信息网上公布。作为自2009年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行以来,除西藏外最后一个发布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方案的省市,首善之区北京此次公布的方案备受关注。

  “在看到那么多省市或成功或失败的案例后,北京市基本药物招标方案较之其他省份有所进步。”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评价说。

  废除单一货源承诺

  遵照国发办56号文(《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北京市此次基本药物招标同样采用了技术标和商务标结合的“双信封制”。

  按照方案,只有技术标合格的企业才能进入商务标评审阶段。“商务标书评审由价格最低者中标”。但与此前不少省份不同的是,方案还规定:在此基础上,再从经济技术标书评审合格入围的企业中,选择符合降价要求且综合得分较高的企业同时中标。

  “这就意味着,在北京市基本药物招标中,最低价和综合得分较高的品种均能中标,之前导致激烈价格竞争的单一货源承诺被取消。”国金证券的分析师分析认为。

  方案规定,西药同一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或中成药同一药品名称、剂型)下有3家以上投标人成功投标的进入“双信封”评审程序,即在经济技术标书评审合格,并在按一定数量(比例)入围的品牌中选择价格最低者中标,其余品牌结合商务标书报价进行综合评审,选择综合得分较高的两个品牌同时中标。这就意味着,同一药品品种将会有3家企业中标。

  方案还规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品种,凡国家发改委标注特定企业生产供应的,如果本次投标报价不高于国家基本药物最高零售限价,接受投标报价上限,并直接纳入北京市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成交)候选品种目录,不占名额。这也就避免了同一产品在不同质量层次上的价格拼杀。神威药业全国招标经理王小江认为,此举“体现了‘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

  不仅如此,北京市还将500多个日使用费用(政府最高零售限价)在3元(含)以下的药品品规纳入《低价药品目录》,将近40个基层临床必需但供应紧张的药品品规纳入《短缺药品目录》,将13个50ml(含)以上500ml(含)以下的氯化钠注射液、复方氯化钠注射液、葡萄糖注射液和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品规等纳入《基础大输液药品目录》。

  三大目录的招标采购模式虽然不尽相同,但同样废除了单一货源承诺:对于《低价药品目录》产品,只进行经济技术标评审,“选择经济技术标书评审得分高的3个品牌中标”;被纳入《短缺药品目录》的品种,采取直接挂网方式,选择不高于政府最高零售限价品牌中标;而《基础大输液药品目录》的品种,评审办法同“双信封”评审方式,即综合得分和最低价双轨中标。

  中银国际证券研究员王军认为,此举是对此前一些省份采用的基本药物招标模式下暴露的低价导致产品供应短缺问题的补救。“三大目录的执行方案将大大削弱低价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