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县公立医院单独招标大企业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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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县公立医院单独招标大企业受益
10月17日,作为医改重要“试验田”的安徽经验再迈一大步,伴随着《2012年安徽省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正式稿)》和《2012年安徽省县级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目录》的悄然落地,安徽县级医院将正式享受单独招标的待遇。

  在招标模式上,上述文件并无新意,但在内容上却有重大突破,包括明确要制定单独的招标目录,“双信封”制改“最低价”为“最高分”,限价取2008年8省平均价,基药配送率被纳入评分体系。招标要求对大型基药企业有利。

  作为基层医疗和大城市高端医疗的承接,县医院单独招标可能意味着要形成独特的市场。从标书内容上,基药招标中好的经验被吸收,同时又照顾到县医院承上启下的特点。

  在目前这一敏感时期,安徽省全力推出这一改革文件,或将为今后全国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提供重要的经验。

  “最高分”代替“最低价”

  安徽省县级公立医院单独招标规则的出台引起行业的极大关注,毕竟是全国首例,并且又在国家极为重视的安徽医改试验区。

  “从总体看安徽考虑到了县级公立医院在功能定位上的属性,同时充分吸收了基药招标和各省大标中的经验,内容有突破。”对于该文件的正式发布,河北省某大型基药企业政府事务总监如是评价。

  广东帅广医药负责人梁烽对该文件的认识与上述总监相似。其所谓的突破,指的是标书虽然仍要求“双信封”,但最关注的是“最低价中标”的逻辑得到了改变。

  技术标纳入最终商务标评审,且权重占60%,商务标综合得分最高者中标。商务标仍区分3个质量层次,每个质量层次独家中标,并且以安徽、广东等10省2008年的平均中标价为限价。

  值得关注的是,安徽省县级公立医院还将形成独立的目录,依据主要是国家医保目录和省新农合目录,另外基药配送率也被纳入评分体系。

  “国家提倡大病不出县的目标,要求县级医院作为地方医疗中心要确保疾病治疗的水平和质量远远超越乡镇医院,又不需要达到大医院的水平。”

  上述总监解释说,过去基药招标安徽模式“最低价中标”的操作方式被诟病,随后一些药品质量问题又被归结于此,部分超低价中标的产品,厂家不供货的现象也在全国不同程度地存在。因此,改变最低价中标的逻辑被提上日程,招标中逐渐加大了对药品质量的关注。

  但是,由于更多的实施和配套细则没有下发,近期业内对配套政策的讨论和猜测颇多,也存在一些顾虑,比如《2012年安徽省县级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公示的产品有4792种,而通常县级二甲医院仅允许采购1200个品规左右。不少企业担心这将导致医院自主采购权限放大,即便中标也不见得能获益。

  另外,今后基层、县级和县级以上各招标目录如何衔接,县医院改革后能否保持良好运营等,也值得关注。

  大企业新机

  安徽省县级公立医院单独招标对于龙头企业或将是一次大利好,这些企业将受益于安徽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程的推进。

  10月10日,安徽省政府下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决定在全省74个县全面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的综合改革。

  安徽省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单独招标,正是综合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招标目录以安徽省医保目录,包括新农合和城镇医保目录为依据,确定《安徽省县级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在集中采购目录中遴选制定《县级医院基本用药目录》。

  改革意见明确,县级医院使用药品以《县级医院基本用药目录》为主,优先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使用基本用药目录内药品采购金额占每月总采购金额的比例不得低于70%,其他药品的使用原则上从集中采购目录中选择。

  与之配套,意见要求县级医院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减少的收入通过收取诊查费和增加政府投入予以补偿。其中,诊查费约占补偿额的75%。到2015年,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梁烽认为,在最低价中标思路得到转变后,大型企业的优势在招标中将十分明显,因为从技术标来看,对药品质量相关因素、销售金额、行业排名、市场信誉等指标实行百分制,进行评价,最终得分优势者大多集中在大药厂。

  “尤其是配送率方面的要求,对小厂来说是巨大的挑战。”上述总监也表示,如果今后招标过程中文件落实不走样,并且医院补偿机制或收入结构调整较为顺利,县级公立医院的基药市场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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