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力生制药三季度财务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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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生制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的内容要求,公司对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中发现公司未在上市后6个月内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为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针对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的自查结果,于2011年9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的议案》和《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整改计划的议案》。根据整改计划,公司已于2011年11月23日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券商业务资格的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推荐恢复上市、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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