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制度惠及海西州六十余万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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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制度惠及海西州六十余万群众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以来,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基层医疗机构呈现了“两降两升”的局面,即门诊和住院均次费用下降,同时门诊量和住院量上升。

  海西州始终把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作为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及时出台《海西州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意见》和《海西州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基本药物和一般医用耗材全省统一招标采购制度的落实,狠抓基本药物配备率、使用率和网上采购率,实行各级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备案、审批制度。目前,全州二级综合医院配备基本药物品种达到国家基本药物目录90%以上,全州乡镇卫生院和公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100%配备了基本药物。

  三年来由点到面,海西州全面推行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非基本药物(含中草药)、医用耗材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覆盖率达100%。按照《海西州医疗机构药品零加成财政补助意见》,海西成立药品零加成补偿费用审核工作组,定期对医疗机构取消加成后的减收情况进行核算审查,按照“缺多少,补多少”的原则由财政全额补助,今年各地的补助资金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并预拨费用,年底结算。自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来,全州各地累计落实药品零加成财政补助经费3300余万元,其中州级医疗机构513万元、县级医疗机构1827万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960万元。

  目前,全州11家县级以上二级医疗机构平均配备药品536种,平均配备基本药物280个品种,基本药物品种数占药品总数的52.23%,占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的91.2%,较2009年同期增长17.6%。2011年,全州11个县级以上二级医院机构药品总收入608.3万元,其中基本药物收入268万元,基本药物收入占药品总收入的比例为44%。

  通过基本药物的落实,全州基层医疗机构月均门急诊人次由医改前的1742人次上升到现在的2146人次,上升率23.19%;月均住院人次由164人次上升到209人次,上升率27.44%;次门诊药品费用由64.93元下降到42.7元,下降率34.3%;次均住院费用由560.03元下降到455.14元,下降率19%;人均处方费用由42.5元下降到33.72元,下降率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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