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调整民用天然气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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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调整民用天然气价格
 日前,海南省物价局调整海口市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后居民生活用气(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学校、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等同类性质单位)销售价格,由2.60元/立方米调整为3.15元/立方米。

  新的调整时间自2012年12月1日执行,《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关于海口市管道天然气价格问题的批复》(琼发改价格[2006]1708号)同时废止。

  据了解,此次调整对低保户用气价格进行进一步优惠。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户销售价格由2.10元/立方米调整为2.00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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