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煤市场化改革的原因及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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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煤市场化改革的原因及影响分析
12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宣布自2013年起,取消电煤重点合同,取消电煤价格双轨制,发展改革委不再下达年度跨省区煤炭铁路运力配置意向框架。指导意见中还称继续实施并不断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当电煤价格波动幅度超过5%时,以年度为周期,相应调整上网电价,同时将电力企业消纳煤价波动的比例由30%调整为10%。新的指导意见将给后期煤炭市场带来哪些新的变化?政府放开电煤市场价格干预对于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有哪些影响?未来我国电煤市场将面临着怎样的竞争格局?笔者就这些问题做简要分析。
  
  一、“市场煤”“计划电”长期以来矛盾重重
  
  为解决经济高速发展对煤炭需求与上游煤炭供求紧张带来的价格上涨之间的矛盾,缓解电力企业高成本压力,自1992年起在政府的指导下国内煤炭价格一直实行的是“双轨制”。其中,实行政府指导价的“计划煤”,主要供应给国内大中型电厂,占煤炭总产量的60%;其余40%的煤炭则根据市场供需情况由企业自主销售,价格依市场而定。但在实际执行中,计划煤价格因远远低于市场实际价格,煤炭企业为实现效益最大化在销售上更倾向于市场,造成与电力企业签订的重点合同兑现率普遍不高,一般大型煤炭企业年度重点合同平均兑现率仅在40%-50%,最高兑现率也就60%左右,或者在保证兑现率的情况下煤质得不到保证等等问题。而电力企业方面,为弥补需求缺口还另外与煤炭企业以市场价格采购电煤或者通过其它渠道从现货市场上采购。

  08年金融危机以后,国内动力煤价格节节走高,以秦皇岛港Q5500动力煤平仓含税价格从08年末的590元/吨上涨至11年850元/吨的高点,累计涨幅达到了260元/吨(如图1)。煤炭旺盛的需求推动着电煤现货市场价格大幅上涨,虽然发改委于2004年正式出台了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确定以不少于6个月为煤电联动周期,周期之间变化幅度超过5%则相应调整电价,但因电价关系民生等原因煤电联动机制推出以后却很难实行,除了今年7月份实行的阶梯电价政策以外,其它时间点煤电联动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市场煤”与“计划电”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大,煤电顶牛成为了每年煤电谈判难以解决的症结。
  
  二、煤炭供应宽松,价格下行为电煤市场化改革打开窗口
  
  2012年以来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以及经济结构调整的总体发展规划大环境下,电煤市场价格一路下滑,据钢联煤炭网监测秦皇岛港Q5500动力煤平仓含税成交价格从2011年11月份的865元/吨跌至2012年12月份620元/吨,累计跌幅深度达到245元/吨,动力煤价格基本已经回到了三年前,而与发改委2012年全国煤电重点合同指导价格599元/吨仅仅高出21元左右。若以同煤签订的625元/吨秦港平仓价对比,现货价格已经低于了重点合同煤价格,而以山西煤矿坑口重点电厂车板含税510元/吨对比,部分电煤出矿价已经低于重点合同价格20元/吨左右,因此“计划煤”的优势实际已经名存实亡了。
  
  2012年1-11月份全国煤炭产量累计完成365933万吨,同比增长4.90%,国有重点煤矿产量累计完成183550万吨,同比增加3.50%,而截止11月末我国煤炭社会总库存量达到2.9亿吨,其中煤炭企业库存就达到9000万吨左右,煤炭供应整体显现宽松。而火力发电量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11月份我国火力发电量累计为34297亿千瓦时与2011年基本持平,经济增速下滑带来了下游煤炭需求不旺为发改委实施电煤市场化改革打开了窗口。
  
  三、进口煤冲击与电力企业控股煤矿产量释放,电企对重点合同煤依赖性有所下降
  
  随着国际煤炭需求的下降,2012年我国煤炭进口量再次攀升至历史高位,据海关数据统计显示1-11月份进口煤炭总量达到了2.05亿吨同比增长12.9%;加上褐煤进口总量为2.53亿吨。其中1-11月份进口动力煤8818.7万吨,同比增长9.7%,全年进口动力煤有望达到1亿吨。主要集中到了我国南方地区,据数据统计2011年沿海七省一市海上煤炭调入总量为7.6亿吨,其中进口煤约为1.27亿吨,占比约为16.7%。而2012年预计沿海地区海上调入煤炭量有望达到7.8-8亿吨,进口煤炭量将升至1.9亿吨左右,进口煤占比约为25%,上涨达到8个百分点左右,进口煤炭市场份额增加的同时缩小了国内煤炭市场份额。电力企业煤炭采购渠道不断被丰富,而在内外煤炭价格竞争中,电力企业也是获益良多。
  
  因此随着国际新能源革命的进展,尤其以美国、加拿大等国的页岩气为代表的能源革新下,更多国家的煤炭出口量将投入到亚洲。而我国煤炭十二五规划中也明确提出鼓励煤炭进口,因此可以预见到2013年中国煤炭进口量仍将以较大增幅上升。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近几年来电力企业也不断通过控股、收购等方式逐步向煤炭产业进军,并取得了较大的成就。截止到2011年底五大电力集团控股的煤矿企业合计煤炭产量2.26亿吨,其中国电集团已经掌控了150亿吨的煤炭资源量,而华能、中电投、华电、大唐集团的煤炭产能也均在千万吨以上,未来将不断向亿吨产能领域进军。五大电力集团的平均煤炭自给率达到25%左右,并且增长趋势还在扩大,电力企业的综合实力在进一步提升。
  一方面进口煤补充,另外电力企业自有或控股煤炭产能的释放不断充实着电力企业的煤炭采购渠道,在国家对十二五期间严防经济发展过热的大环境下,未来煤炭供需之间将不断表现出相对宽松,煤电之间的矛盾也将趋缓,电力企业对重点合同煤的依赖性与过去几年相比也有所缓解。
  
  四、铁路运力优先保障中长期合同,电价实施真正联动前,煤电难言完全市场化

  本次电煤市场化改革中发展改革委将不再下达年度跨省区煤炭铁路运力配置意向框架,鼓励双方签订中长期合同。要求铁道部、交通运输部要依据煤炭供需双方签订的合同和运输能力,合理配置运力并保持相对稳定,对大中型煤电企业签订的中长期电煤合同适当优先保障运输。铁路运力仍然是由铁道部根据煤电之间的中长期合同情况制定铁路运力分配,对于煤炭企业而言获得更多的铁路运力保障意味着仍然要多签订长协。因此国家对于价格放开市场化,对于运力掌控仍然存在,对于煤炭企业而言实际上只能是部分市场化。另外,此次对于煤电联动机制又作了新的更改,当电煤价格波动幅度超过5%时,波动周期由原来的6个月以上调整为一年,相应调整上网电价,同时将电力企业消纳煤价波动的比例由30%调整为10%。因此即使在2013年电煤价格出现上涨,幅度高于5%以上,上网电价调整时间也要等到2014年。而此前2005年5月启动了第一次煤电联动之后,虽然还进行了几次煤电联动,但是没有一次煤电联动是在达到条件之后及时启动的。电力企业消纳煤价比例下调至10%则意味煤电联动反应将变得更为迅速。因此在运力仍然优先保障长协与电价真正调整实施之前,煤电仅仅只能说是完成了市场供需与价格之间的市场化,煤炭企业与电力企业面对的问题解决程度仍然有限。
  
  综上所述,此次国务院出台深化电煤市场改革取消了对于煤炭市场价格干预,虽然对
  
  铁路运力分配与电价调整具体实施方案等问题尚未详细明确,需要在未来煤电市场运行中慢慢摸索与解决。但将电煤价格完全交由供需双方决定可以说是对运行多年的煤炭市场管理制度的一次勇敢创新,也是对我国未来煤炭市场的稳定发展一次新的尝试。
  
  对于市场而言,由于煤炭产业近年来集中度不断提高,煤炭企业仍然掌握一定话语权,因此新的政策出台无论煤炭企业还是电力企业,将会出现一个短暂的适应期,煤炭价格将由不稳定慢慢趋于平和,从2013年部分煤矿企业电煤谈判情况来看,明年电煤合同价格较2012年将有所上涨,但总体涨幅不大。考虑到煤炭企业未来新增产能释放加之进口煤竞争加剧,
  
  预计2013年动力煤市场价格将比2012年全年平均价格有较大降幅,但比2012年最低点有小幅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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