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10千伏及以下电力用户受电工程技术规范》发布实施

12月17日,由山东公司起草编制的《10千伏及以下电力用户受电工程技术规范》通过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山东省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审核并发布实施,这标志着山东省第一部关于10千伏及以下用户受电工程的技术标准起草编制工作圆满完成。此《技术规范》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针对长期以来供电企业缺乏国家或地方技术标准支持,山东公司积极向山东省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沟通汇报,将《10千伏及以下电力用户受电工程技术规范》标准编制工作获批立项,列入山东省地方标准修订计划,并取得编制起草工作资格。山东公司高度重视标准编制工作,明确了标准编制原则和总体目标,成立了公司分管领导牵头的专题工作组,充分考虑山东省各地经济发展与电网建设的差异性、自然地理环境等诸多因素,因地因时制宜。工作组先后召开研讨会议,面向广大电力用户、科研院所、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标准使用单位广泛征求意见,最终形成标准送审稿。

    2012年12月,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山东省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召开专家评审会议。山东省经信委、济南市经信委、山东大学、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单位的八位与会专家对公司高标准、高起点、高水平完成编制工作给予高度评价。专家委员会认为,该标准符合山东省电力发展实际,为山东省电力用户受电工程提供了规划、建设、方案编制原则和技术、设备选型要求,标准内容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对有效提高用户电气设备安全水平、规范用户受电工程建设管理和促进电力安全有序供应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