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有方 水清如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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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有方 水清如镜
 近10年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通过实施宾馆污水设备改造工程、开业审批环保"一票否决"权、退耕还林等一系列综合治理措施,使镜泊湖水质保持Ⅲ类水体,牡丹江干流、穆棱河、绥芬河三大流域水环境质量状况明显好转,Ⅲ类水体断面由33.3%提高到83.3%。出境断面水质基本达标,牡丹江市区饮用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根据环保部门最新监控数据显示,2012年,湖水中高锰酸盐和磷含量同比2011年分别下降98%和21.2%,水质达到10年来最好水平。

  三大污染源威胁镜泊湖


  镜泊湖曾一度因过度旅游开发、生活污水、农村面源等污染,致使水域水质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均超出Ⅱ类水质标准。


  牡丹江市环保局对镜泊湖水质的监测结果显示,多年来超标项目均为总磷、总氮和高锰酸盐指数。


  综合分析,镜泊湖的污染源主要分为三类:一是生活污水,主要来自于湖区内各宾馆、饭店、疗养院及沿湖村屯居民生活排放的生活污水;二是入湖的江水及河水,主要为来自大山嘴子的牡丹江干流上游的江水、尔站河入湖的河水、松乙河入湖的河水、以及山涧小溪的溪水;三是面源,主要是湖区周围的农田、林区因降雨而导致的地表径流水以及沿湖林区及村屯居民的生活垃圾、畜禽粪便等。


  三"管"齐下 大手笔治湖


  针对三大污染源,牡丹江市连续"大手笔"治湖,统筹规划,突出"管"字,抓住重点,突破难点,有计划、分阶段地对资源环境破坏情况进行综合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


  第一个"管"是管理好湖区生活污水。


  为改善生活污水对湖水的污染,牡丹江市全面启动了宾馆污水设备改造工程。湖区共投入5000多万元,建设污水处理站49个,日处理量5595吨,核心景区宾馆、疗养院全部安装了污水处理设施,基本上解决了宾馆生活污水直排问题。


  各排污单位污水处理设施相继建成后,相关部门加大了管理力度。实行开业审批环保"一票否决"权,对排污不达标的经营单位,工商局不予注册。


  市环保局与镜泊湖管委会联合执法,2006年,通过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林业疗养院、钻心湖山庄等8家污染限期治理责任单位依法予以关停,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能达标排放的7家责任单位,由环保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有力地打击了景区内的环境违法行为。


  市区及市辖县(市)全部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全市城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2万吨,成为黑龙江省第一个县县都有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省辖市。市区及市辖县(市)全部建成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厂,牡丹江市生化垃圾处理站建成投运。启动了200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3年规划,建成林口新龙爪村简易、无费用氧化塘等8个项目。


  第二个"管"是管理好湖区生态环境。


  为了留住青山护住绿水,牡丹江市组建了由镜泊湖管委会牵头,地方政府和林业部门共同参与的景区生态建设领导机构,研究落实生态建设工作,本着先易后难、分段分期实施原则,推动景区退耕还林工作。几年来,共退耕还林2.7万亩,占迎湖面坡地面积的30%以上。目前景区核心区的迎湖面也基本完成退耕,遇上大雨、暴雨,也没有出现大面积水土流失现象。


  第三个"管"是管理好面源污染源。


  从2002年起,牡丹江市统一管理湖上所有营运船只,并对景区观光船进行了整合,组建了由管委会统一领导的观光船公司。


  2005年,管委会与市环保局、市工商局镜泊湖分局联合印发通告,控制生活污水的含磷指数,目前景区禁磷已初见成效;杜绝网箱养鱼,不准向湖水投放污染大的食物作鱼饵料,整治小养鱼场。


  未来5年取缔流域内所有工业


  2012年5月,财政部下达2012年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资金预算,镜泊湖被列为全国第二批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中央资金支持额度为5000万元。此后5年内,将采取取缔镜泊湖流域内的所有工业、调整和优化农业生产结构、适度控制入湖旅游的人数、增加流域内林区灌木林的覆盖度等一系列措施,全面打响镜泊湖生态保卫战,进一步改善镜泊水水质。


  对于镜泊湖"中富营养"类型湖泊的水体污染防治与保护,牡丹江市强化了"以控源为主,以系统控源--清水产流机制修复--湖泊水体保育--流域强化管理"为主要内涵的镜泊湖保护与综合防治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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