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农业留下更多良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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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农业留下更多良田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八大报告中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角度强调“给农业留下更多良田”,“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其中,“更多”是对耕地保护的数量要求,“良田”是质量要求,“生态文明建设”的视野以及“严守”、“最严格”的重申则再次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耕地红线的鲜明态度。耕地占补平衡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正是着力于数量、质量和生态“三位一体”严守红线的两大核心举措。就在这两项工作攻坚克难推进之际,有人主张探索“以中低产田改造折算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笔者认为这种以良田建设抵补数量损失的做法会冲击红线,这个口子不能开。

“以中低产田改造折算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说白了就是想通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来提升中低产田的质量,并以质量等级折算成一定的耕地数量,用于抵补耕地占补平衡任务。这种主张实质上是对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按等级折算以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政策设计的曲解与误读。

耕地保护红线既是数量红线也是质量红线,其中18亿亩是数量底线。离开数量谈质量,或离开质量谈数量,都无法确保粮食安全。耕地占补平衡要求必须按照“占多少、补多少”的原则补充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对于确因自然条件无法达到被占用耕地质量的可以按等级折算,通过增加一定的耕地面积来折抵质量损失,最终实现产能综合平衡。即便如此,按等级折算也并非没有限度,不是说用质量多差的地都可以折算,而应首选与被占用耕地等级接近的,原则上不得低于被占用耕地3个等级。可见,补充耕地的数量是只能多不能少的“硬杠杠”,质量损失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能有限度地“以量抵质”达到被占用耕地的产能。相反,“以质抵量”并不在政策设计之中,“以中低产田改造折算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会致使耕地总量减少及其现有格局改变,进而带来区域性生态损耗。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主要致力于改造提升现有中低产田的质量,与耕地占补平衡的关系犹如两条互不交叉的平行线。“十二五”期间建设4亿亩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也是在严守“18亿亩”这个数量底线的大盘子里运作,在耕地总体质量不高且有下降趋势的大背景下,着力提高现有耕地质量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逐年激增的粮食需求。如果将良田建设任务折算成补充耕地任务,以耕地数量损失与格局改变来换取质量提升,对于18亿亩耕地红线来说相当于数量减少了,而且总体产能并没有提升。占的白占了,建的白建了,18亿亩耕地产能依然“原地踏步”甚至还有可能会因生态恶化或质量损耗而减产,又何谈满足粮食需求的刚性增长?

不可否认,随着耕地后备资源逐步走向枯竭,耕地占补平衡越来越难,但它依然是维持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平衡、保障粮食安全的根本举措。建设占用耕地的路子越走越窄,空间越来越小,既然此路不通我们何不转变思路探索保障发展用地的新路子?十八大报告再一次为发展用地指明了方向: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全面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尤其在耕地后备资源几近枯竭的经济发达地区,更应摒弃铺摊子上项目的粗放发展念头,着力内涵挖潜发展集约型经济,在产业结构升级以及发展方式转变方面走在前。耕地保护红线之严,补充耕地之难,已然成为“促节约、推转型”的驱动力。

耕地占补平衡目的并不是主张占用耕地,“以量抵质”按等级折算也不等于可以“以质抵量”,以任何理由或借口行“占多补少”、“占而不补”之实都是违背耕地红线政策的。解决占补平衡难的出路在于各类建设尽量不占耕地,尽量挖潜存量用地,尽量节约集约用地,尽量向未利用地开发拓展空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同样不能以损失耕地数量为代价,而应该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工作新格局的优势,不仅要在“大格局”下建设良田,更要在“大格局”下管好、用好良田,推进农业发展与经营方式转变,确保良田能出高效益。

可见,占补平衡制度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在耕地保护中承担着不可替代、无法抵补的重任。两者齐头并进才能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和生态有改善,才能“给农业留下更多良田,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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