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环保倒逼结构调整经济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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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环保倒逼结构调整经济转型
河北省政府日前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提出,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在结构调整、经济转型中的倒逼作用,走出一条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环保新道路。


  《决定》提出的主要目标为:到“十二五”末,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较2010年分别减少9.8%、12.7%、12.7%、13.9%。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稳定达到100%;地表水国控、省控断面劣Ⅴ类水质的比例小于30%,好于Ⅲ类的比例大于30%。设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逐年改善,空气污染指数逐年降低。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保持稳定,达标率为100%。


  完善生态补偿机制限制水功能区排污量


  《决定》提出,科学改进流域跨界断面水质目标考核与财政挂钩的生态补偿机制等考核机制,推进重点流域水质持续改善。不断深化重点流域、区域污染综合防治,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红线。各级政府要把水功能区限制排污量作为污染减排的参考依据。严格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对排污量已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入河排污口。

  《决定》要求,严格控制可能导致生态严重失衡的围填海活动,严格审批和监督管理入海排污口。建立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提高工业污染治理水平,对电力行业实行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


  建立化学品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


  《决定》提出,要对重点防控的重金属污染地区、行业和企业进行集中治理。开展以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为重点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整治海洋、江河湖泊沿岸的化工企业,强化安全保障措施,完善化学品全过程环境管理制度,建立并落实化学品环境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和全过程行政问责制。


  《决定》还要求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强力推进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置工程项目建设和危险废物行政代处置。


  按照《决定》,河北省将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项目环评,加强涉重金属和危险化学品项目区域的环境风险评估和环境安全距离保障。


  未完成环保目标任务将被限批


  《决定》明确,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环境质量负责,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对未完成目标任务考核的地方实施“区域限批”。对因行政不作为而未按要求完成环境保护任务、未实现环境保护目标的地方政府和部门负责人,要严格行政问责。


  同时,《决定》还提出,要着力强化对环境保护的领导和考核,健全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领导干部政绩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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