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污水处理厂七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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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污水处理厂七宗“罪”
 第一宗罪:管网建设脱节,污水处理厂建而不运
  据介绍,未来两年,中央财政用于污水处理行业的投资是900亿元,今年下拨50亿元,加上银行贷款等资金,污水处理行业投资将可达到2800亿~3000亿元。但是许多污水处理厂厂网建设脱节势必导致污水处理厂建而不运,成为中看不中用的环保“花瓶”。
  据媒体报道,有关部门曾在5天之内收到各地上报的500份污水处理厂申建单,这一数据超过目前全国已有污水处理厂总数(1442座)的1/3,而污水管网建设的项目却很少。从目前的市场价格来看,投资一座中型污水处理厂需要9000多万元,一座大型污水处理厂更是要上亿元,据此可以推算,目前各地申报的500余座污水处理厂建设投资预算已经占了水处理行业全部投资900亿元的过半。这也意味着像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这种投资巨大、资金沉淀性强、经济效益低的设施将面临着巨大的投资缺口,建设资金难以落实。
  第二宗罪:政府投资对民间资本产生挤出效应
  政府投资建设污水处理厂势必对社会资本产生挤出效应,使民间资本想投而无法投。政府财政投资本应发挥“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拉动社会资本跟进,从而产生放大效应。但如果政府投资的项目定位不清晰,投在那些本应由社会资本投建的项目,则势必对社会资本产生挤出。据全国工商联环境服务业商会了解,现在有些地方政府对民间资本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域持拒绝态度,原因是他们正在申报国家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这种现象值得注意。
  第三宗罪:盲目建设导致污水处理设施闲置
  盲目扩大建设规模,也可能导致污水处理设施处于闲置状态。据有关研究机构调查显示,目前全国1400多座污水处理厂中,有一半处于半开工状态。以河南省为例,2007年以前河南省已建设的17座集中污水处理厂,设计运行能力为127万立方米/天。2007年1~6月,仅有14座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平均运行天数为161天,平均处理能力为63万立方米/天,仅为设计处理能力的47%。尤其是2006年新建的8座污水处理厂中,就有3座没有开机运营。
  第四宗罪:进水浓度不合规定,影响处理效果
  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不合规定,影响到处理效果,降低了COD去除功能。一是污水与雨水合流,导致进水COD浓度不高,弱化了污水处理设施去除COD的功能。据媒体报道,南昌市红谷滩污水处理厂设计污水COD浓度为250~275毫克/升,但进入的污水COD浓度有时仅有70毫克/升,甚至比一些污水处理厂出去的水还干净。由于“污水太干净了”,导致降解污水的生物菌都“饿死”不少,为此,一些企业不时需向生物氧化池里加粪便等,以维持生物菌的活性。二是工业废水进入城市污水管网,导致进水中含有重金属等有害物质,污水浓度超出了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甚至一些工业废水里还含有抗生素等,大量杀死处理厂的生物菌,造成污水处理厂不能正常运营。
  第五宗罪:收费机制不健全,设施无法正常运营
  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机制不健全,设施运营难以为继。据了解,目前仍有相当一部分城市尚未征收污水处理费,即使已经征收的地方也存在收费过低的问题。尤其是为数众多的中小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机制还没有建立,将来的运行机制还很不清晰。收费机制的不健全将直接导致污水处理厂运营经费的短缺,使其难以正常运营发挥治污功能。
  第六宗罪: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小,成本高
  中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小、成本高。从目前国家政策看,新一轮环境投资重点将投在县城及中小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上。但这些地方一般规模较小并且过于分散,一般中小城镇的污水日处理量只有5000~6000吨左右,如果选用常规处理工艺则处理成本较高,为将来的正常运营带来难题。
  第七宗罪:污泥没有得到妥善处理
  按照国家有关“十一五”环保规划,2010年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预计届时全国污水处理能力一天超过一亿吨。按照现行工艺,每处理一吨污水,将产生1‰左右的含水率80%的湿污泥,每年污泥的产生量就会达到3600多万吨。而目前,由于技术、资金和政策等原因,国内大部分污泥处于简单填埋状态,没有进行有效处理,容易造成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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