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以恶小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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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以恶小而为之
近年来,环保系统发生了多起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影响比较大。一些地方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过程中,以这些案例为警示教育的典型教材。个别同志对此不以为然,甚至觉得贪腐对象受罚过重而颇有为其鸣不平之意。其实,法院如何判决自有其缘由,我们更多地应该从中悟出道理、汲取教训。


  例如,某市环保局下属单位负责人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20多万元而获有期徒刑12年。案值不算太高,而且据说有一部分不是现金而是购物卡。这实际上给了我们一个警示,即不要以为钱少或者不是现金就可以拿。特别是在当下中国社会讲究人情世故、礼尚往来的氛围中,好像很难独善其身。但事实上,积少可以成多,“一点点小意思”发展下去就是来者不拒了,这样离危险的深渊不远了。


  很多人都知道,香港是个拥有廉洁之都美誉的城市,在透明国际组织每年公布的世界各国和地区清廉指数排行榜上总是名列前茅。大家也知道,香港如此清廉主要是因为有廉政公署(ICAC)这么一个独特的反腐败专业机构,得益于其推行的“有腐必反”的零容忍政策。香港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腐败现象也为人们所深恶痛绝,老百姓办个执照、考个驾照,甚至请消防队救火都要给警察送钱。在公众和媒体的强烈要求下,香港于1974年成立了直接对总督负责的廉政公署。在一定要铲除腐败的信念下,廉政公署执法、防贪、教育三管齐下,终于有效地控制了贪腐顽疾。经过多年的努力,香港的社会文化已经发生逆转,从一个容忍腐败的文化转向拒绝腐败的文化,廉洁已经成为香港社会的核心价值追求。社会民众对腐败的容忍度日益降低,对腐败能自觉做到“不敢”、“不能”和“不想”。


  相比之下,大陆社会的廉洁文化氛围还没有完全形成。特别是在中国特有的人情观念影响下,觉得拿几张购物卡、收个小红包不算什么大事,碍于情面也不好意思拒绝,只要数额不大、不存在权钱交易就行。其实,这很可能是一种亚腐败。亚腐败的表现有公款吃喝、公款娱乐、公款旅游,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亚腐败是可以发生质变直达腐败的。


  有句话叫“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意思是不要以为坏事很小就去做,不要以为好事很小就不去做。刘备临终前就在给其子刘禅的遗诏中写入了这句话,劝勉他要进德修业,有所作为。这句话对于当下的反腐倡廉工作很有现实意义,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应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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