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的方针更加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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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的方针更加明确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这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政策和根本方针。


  发展是第一要务。而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决定着发展的脚步能走多远。进入新世纪以来,资源环境的约束加剧,社会矛盾凸显,我国已经到了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新阶段。然而,资源相对短缺,环境容量有限是我国的基本国情。长期以来,我国发展方式粗放,"两高一资"企业占比较高,造成一些地区资源消耗高,环境污染严重。


  建设生态文明,就是要超越和摒弃粗放型的发展方式和不合理的消费模式,使人类活动控制在自然环境可以承受的范围内。因此,必须通过开源节流,节约集约,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保障能力,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保护优先,既是改善我国生态环境的现实需要,也是现代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一直是各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无法回避的难题。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建设、自然保护与合理利用及开发、生活与生态之间的关系,就要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基本前提,将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作为开发建设活动的约束条件,严格环境准入,控制人为活动的不利影响。尤其对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气候调节等生态功能极为重要的敏感区域,必须加以保护,建立长效机制。


  在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中,要把利用自然能力修复生态系统放在首位。利用自然能力恢复是最直接、最经济、最有效的做法。休养生息是近几年来我国水环境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其本质就是让生态系统自然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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