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

全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提速,实现跨越式发展。2007年,广西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仅为11.8%。"十一五"期间,全区共投资94.86亿元建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103项,全区污水集中处理率首次突破60.6%,成为全国第9个、西部第2个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的省(区)。


  积极实施农村饮水工程,提升民生福祉。在广西,降雨大部分通过岩溶裂缝或石灰岩消水洞流入地下河,石山地区地表水奇缺,农村饮水难问题十分突出。自2005年起,广西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以重点区域人饮工程建设大会战为抓手,共建成人饮工程13886处,1066.69万农村群众实现了饮水安全解困。


  在建设生态文明中打造美丽广西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在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决定中,提出要进一步打造广西"山清水秀生态美"的优势品牌和核心竞争力,推动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取得新进展,在建设美丽中国蓝图中打造美丽广西。


  建设美丽广西是一个全新的课题,要突出继承和创新,根据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理念、新举措,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锐意进取,勇于担当,积极探索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环保新道路,着力构建生态安全、生态经济、生态制度、生态文化的生态文明四大体系,努力开创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在理论上丰富和充实生态文明的内涵,在实践中积累和扩大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应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持续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按照"减存量、控增量、挖潜力"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落实减排目标责任制,通过强化结构减排、深化工程减排、实化管理减排和推进清洁生产,降低产排污强度。

  二是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深入开展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经济发展,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环境准入,着力推进规划环评,强化建设项目环评,从严控制高能耗、高排放,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建设项目,继续开展重污染行业环保核查和清洁生产审核,积极推动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发展。


  三是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强饮用水环境安全保障,大力推进PM2.5大气污染防治和污染治理,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严格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以土壤污染调查为基础,积极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妥善处置环境突发事件,确保环境安全。


  四是深化重点领域污染综合防治。继续推进流域水污染防治,切实抓好水质良好湖泊生态保护,健全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力度,扩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范围,建立农村环境管理长效机制。


  五是构建生态安全体系。以生态功能区划分为基础,加快环境功能区划,实行环境分类管理,推动各地区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分类发展,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加大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力度,编制全面落实广西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行动计划,加强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加强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


  六是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积极推动建立健全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工作推进机制、综合决策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和公众参与机制,制定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相关法规体系、政策措施,继续推进环保模范城市、生态县市等生态文明建设试点,深化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