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水库一汪清水

查看完整版本请点击这里:
还水库一汪清水
江西省上高县近日加快水库退养、规范承包养殖工作。截至目前,已有179座小(二)型以上水库承包户主动退出承包养殖,占应退总数的73.6%。


  多年来,上高县实行“岸上养猪、水面养鸭、水中养鱼”的水库立体开发模式,推行承包养殖,为推动农业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发挥了积极作用。上高县是全国生猪调出大县,最近几年每年出栏生猪80万头以上,产生猪粪20多万立方米,畜禽粪便等造成的污染已经远远超出了环境的承载能力。但与此同时,一些水库承包者片面追求高额利润,过度开发水库资源,直接将大量的畜禽粪便、化肥投放到水库,严重污染了水库及地表、地下水质,破坏了库区生态,给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不良影响。


  2007年,上高县政府制定了《上高县人民政府禁令》,印发了《上高县水库养殖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对全县水库养殖污染进行治理。2011年又印发了《上高县全面推行水库退出承包养殖实施方案》,明确乡一级政府对各自辖区内的水库养殖污染治理负责,力争3年内全县水库全面退出承包养殖,以后全县水库一律不准开展承包养殖,实行人放天养,逐步净化水源,确保水库水资源安全卫生。县财政加大投入,重点安排解决6座县管水库退出承包的费用,对已退出承包养殖的水库,每年将放养鱼苗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各乡镇也加大了对水库退出承包及集体投放鱼苗等费用的支持力度。成立县水库养殖污染治理执法大队,对水库水质的治理状况全程监控。并推介用生物有机肥替代畜禽粪便养鱼,鼓励建沼气池对猪粪进行无害化处理等。这一系列的举措,推动了上高县退养工作的顺利开展。


  上高县环保局以此为契机,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多举措推动此项工作深入发展:加强对退养后水库水质的监测;对小(一)型以上水库周边污染源进行彻底清理,严格控制中小型水库区内新建、改建或扩建排污企业;把好新建猪场的选址关;把好猪场污染防治技术指导关;严格环境执法,加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查看完整版本请点击这里:
还水库一汪清水

查看完整回复请点击这里:
还水库一汪清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