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人要站得稳立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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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人要站得稳立得住
 在一次全国地市级环保局长岗位培训讨论会上,与会者纷纷围绕环保人被问责渐多、环保局长难以坐稳位子展开讨论。有人抱怨对环保人问责设的条条框框过于宽泛、严厉;也有人出道、献策,提出应该正视和面对。


  现今的中国似乎已进入“问责时代”。实施问责、追究的法规条文不仅越来越细,且被问责的部门也越来越多。早已不是非出大事、大祸才被问责追究,问责情形甚至涵盖了机关工作人员有令不行、平庸无为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的各类、多种情形。特别是对环保工作者的问责,已明确规定许多情形是终身问责。可见,环保人要想站得住、站得稳,经受住考验已成严峻之现实要求。


  据笔者粗略统计,仅近3年,环保部门被曝光、被追究行政或法律责任的不在少数。一些环保人为何被问责追究?众多因素中,最直接的原因是主观上责任心不强、执法上不严、廉洁上不净。从客观上分析,其一,目前我国已经进入科学发展、绿色发展的新时期。过去粗放发展时期积累的环境问题,到了以“好”为首的转型发展时期,必然产生碰撞。同时现今是污染事故的高发期,环保部门的风险越来越大。其二,随着国家法制建设不断完善和对行政过错追究力度不断加大,对相关官员或环境执法人员的失职行为进行问责已成常态。其三,人民群众追求绿色、环保、健康、幸福生活的诉求与期待指数不断翻升,参与意识不断增强,监督力度不断加大,而有些环保人却置若罔闻,因此,在玩忽职守中被查处实属理所应当。


  那么,环保人应该如何正视现实,减少和避免被责任追究呢?


  首先,要增强依法办事的严肃性,做到行得严、行得细。环境法律法规是环保部门、环保工作者执法落实的根本依据。工作中要依法办事,用法规条文说话。健全工作程序责任制,严作风、严落实、严督察。要言出有据、言出有理,积极稳妥,既不能粗心大意,又不能文过饰非。对各项核查验收更要细致认真,切不可把检查当成“简查”,导致玩忽职守。

  第二,要增强权力运行的公开性,做到行得明、行得白。由于执法者执法不严、工作不细开了口子,造成被责任追究的实例比比皆是。因此,环境执法过程一定要公开透明与群众见面。要做到把政策公开、处罚标准公开、处理结果公开,实现工作决策民主化、行政执法标准化、办事程度公开化;做到所有行政行为有组织、有标准、有程序、有记录;落实查处分离、核收分离、审验分离,施行政务运行全程公开,建立全方位的社会和群众监督平台,自觉接受组织和公众监督。

  第三,要增强接受约束的自觉性,做到行得清、行得廉。作为环保人,应从被问责追究的教训中正视现实,查找自身存在的缺陷和不足。要学习好党纪法规和问责追究条例、准则与规定,做到心中有法,行为有规。要知耻而后勇,用提高素质、增强能力、适应需要、强根固本等方面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自身修养。同时,要坚持适应形势的发展,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根本任务,不断加大预防力度。从完善集体决策制度、建立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和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入手,建立形成较为严密完善的反腐倡廉制度防护网。作为执法者,还要始终做到丧失原则的事不办、越轨的行为不为,更不能被一些蝇头小利诱惑,做到不贪、不沾、不腐、不污、清正廉洁。


  环保工作者的责任是对环境负责、对人民负责。在迎接新考验中只有做到行得严、行得细、行得明、行得端、行得清、行得廉,学会立身做人,这样,才可以使环保人站得稳、立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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