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构建生态文明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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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构建生态文明考核办法
 江苏省近日公布生态文明考核实施细则。值得一提的是,考核标准的设定不仅考核绝对量,还将相对变化纳入了计分范畴。笔者以为,江苏省设定生态文明考核标准,兼顾了绝对值和相对量的变化,将相对变化纳入计分范畴的思路十分正确,且具有积极现实意义。它有力地表明了政府提倡什么,反对什么的鲜明态度,对于引导各地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作用不可低估。


  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强调,要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指标体系,纳入地方各级政府绩效考核,严格实行责任制,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地方,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照来看,江苏省的五年目标任务书及生态文明考核标准符合上述要求。按照江苏省的规定,对考核排名前5名的省辖市进行表彰,对考核末3位的地市通报批评。


  既往,一些地方的生态文明考核存在“60分万岁”的现象,结果往往是“只奖不罚”。因此,生态文明考核必须引入竞争机制,坚决摒弃“60分万岁”现象。


  客观上,由于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历史等原因,目前各地生态文明建设的水平各不相同。倘若生态文明考核用单一的标准只比绝对值,基础好的地方就有可能仍然保持相对优势,而基础相对差的地区就会望尘莫及,即使再勤奋努力,排名仍然靠后甚至垫底。这显然是不公平的。生态文明考核要看到地方的进步,有的地方基础好,指标完成地好,但是有的地方基础比较差,指标完成的绝对量可能不大,但是进步比较大,要综合考虑,力争科学合理。


  实质上,考核只是手段,目的是奖优罚劣,奖勤罚懒。事实表明,生态文明考核体系的设计在找准依据、明确目标后,更为重要的是营造良好的竞争环境。规范程序、完善制度,让各地的生态文明建设在公平的考核评价下得到最大程度的发展,这是生态文明考核努力追求的目标。发挥生态文明考核的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不仅要细化、量化考核标准,注重考核各地的提高速度和幅度,使基础好的地方感到强大压力。同时,使基础相对差的地方有了“奔头”。只要积极努力,相对变化较大,同样能创先争优。这样一来,就能营造浓烈的比学赶帮超的氛围,使各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既有压力,又有动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期待其他地方其他部门也能沿着这样的思路,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科学确定相对变化的权重,全面合理构建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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