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污染海域扩大 水质东优西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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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污染海域扩大 水质东优西劣
来自《2012年深圳市海洋环境状况公报》(下称《公报》)的信息显示,深圳2012年劣于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有所增加。东部大鹏湾和大亚湾海域海水质量状况良好,西部深圳湾及珠江口海域水质劣于国家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存在一定污染,主要超标因子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深圳市海洋局近日发布了上述公报。

《公报》显示,2012年,深圳海域的海水质量状况呈现东优西劣的特点,东部海域水质状况明显优于西部,在深圳市1145平方千米的海域面积中,5月、8月、10月符合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分别占全市所辖海域面积的38.0%、17.5%、39.3%。8月符合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明显少于5月和10月,为200平方千米,占所辖海域总面积的17.5%;与2011年同期相比,符合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减少163平方千米,劣于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增加95平方千米。总体来看,大鹏湾和大亚湾海域的海水质量状况良好,深圳湾及珠江口海域存在一定污染,主要超标因子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

此外,《公报》还介绍,全市15个主要陆源入海排污口全年4次的监测结果显示,入海排污口的达标排放次数占全年监测总次数的71.7%,8个入海排污口全年4次监测均达标排放,1个入海排污口全年4次监测均超标排污,主要超标因子为总磷和粪大肠菌群。2012年全年深圳海域共发生8起赤潮,累计面积约125平方千米,与2011年相比,发生次数有所增加。依据《海水水质标准》(G B3097-1997),按照海域的不同,使用功能和保护目标,水质分为四类:第一类:适用于海洋渔业水域,海上自然保护区和珍稀濒危生物。第二类:适用于水产养殖区,海浴场人体直接触的上运动或娱乐以及与类食有关工业用水区。第三类: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滨海风景旅游。第四类:适用于海洋港口水域,开发作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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