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获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头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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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获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头奖
山东省环保厅、省财政厅日前联合通报了2012年度全省污染减排和环境改善考核情况,17市共获得奖励资金3000万元。其中,临沂市获得第二类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一等奖,捧回120万元奖金。

  据了解,早在2007年,山东省就出台了《山东省污染减排和环境改善考核奖励办法》,并于2010年底进行了修订,确定污染减排和环境改善考核奖励对象为全省17个设区市,共设污染物总量减排奖、环境管理奖、水环境质量改善奖和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奖4个奖项,奖金总额3000万元。其中每一个奖项设一等奖3个,奖金各120万元;二等奖3个,奖金各80万元;三等奖3个,奖金各50万元。

  经考核,青岛市、莱芜市、聊城市获得污染物总量减排一等奖,滨州市、烟台市、威海市获得环境管理一等奖,莱芜市、青岛市、枣庄市获得水环境质量改善一等奖。威海市获得第一类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一等奖;临沂市、滨州市获得第二类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一等奖。

  记者了解到,2012年,临沂市空气质量改善幅度位居全省第一,“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明显增加。今年,为实现城区空气优良天数同比增长10%以上,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三项主要污染物浓度明显下降,“蓝天白云、繁星闪烁”的天数明显增加,我市开展了“为蓝天洗尘行动”,以治理城市扬尘污染、工业烟粉尘污染、机动车排气污染为重点,着力降低城区空气颗粒物含量,严格控制PM10和PM2.5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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