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严格考核推动重污染行业强制改造 强制淘汰也要依法

面对日益严峻的环境形势,许多仍然以重污染行业作为支柱经济的地方,该如何应对?浙江省上虞市如今正在积极探索和尝试一套“强制”办法,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治污减排。
  3年前,上虞市政府通过并出台了《上虞市重污染行业强制性改造提升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其目的是同时服务和推动经济发展与污染减排。

  那么,《办法》自实施以来是否可行,是否有效,又是否合理呢?


  ■为何采取“强制”措施?


  产业结构不尽合理,末端治理不能“包打天下”


  在推出这项新的《办法》之前,上虞市和其他大多数工业发达城市一样,经历了先污染,后治理,即不断实施和强化末端治理,为环境污染埋单的老路子。

  然而,经过时间和实践的检验之后,当地决策者和管理者渐渐发现,经过长期治理虽然环境污染趋于减缓,但因污染所引起的社会矛盾并没有就此减轻,反而在加剧。

  究其原因,工业自身产生的污染是一个原因。

  在上虞市,精细化工既是“金饭碗”也是“黑染缸”。2000年成立的上虞精细化工园区,如今是整个环杭州湾工业发展的重点区域,并且每年为上虞市贡献50%的经济产值。

  与此同时,它也是周边百姓投诉的“常客”,近10年来总是被列入浙江省环境污染整治重点监管区黑名单。

  随着浙江省“811”污染整治系列行动的开展,当地从2004年起就一直进行整治,但实质性问题始终未得到有效解决。经过连续不断地整治,上虞市政府和环保部门最终寻得其污染本源是产业结构缺乏合理性。

  日渐收紧的减排政策和日益强烈的群众诉求是另一要因。在某种程度上,这种因素对加快环保提升提出了更高要求。

  上虞市环保局污控科科长吴军林说:“群众的环保意识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高。”当需要兼顾发展经济,节能减排,解决群众面临的实际诉求等多重压力时,该如何应对?

  上虞市从2008年开始利用“强制”手段逐步改造、淘汰重污染项目,从而推进全市产业结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