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晋江市近日研究通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实施方案》

日前,晋江市政府召开第2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是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美丽乡村”环境治理最急需的工作之一。为推进晋江市农村污水处理工作,晋江市制定了今后五年(2012年—2016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规划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要达到: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污水收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50%,污水处理达标排放。

    《方案》提出,根据晋江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规划近远期进行合理分布建设,其中,2013年完成20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试点,占行政村覆盖率的8%;2014年完成行政村覆盖率的20%;2015年完成行政村覆盖率的35%;2016年完成行政村覆盖率的50%。

    晋江市市长刘文儒指出,生活污水处理是影响农村环境的突出问题,必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职责分工,狠抓落实;要考虑周全,统筹谋划,建立统一的建设标准和规范,提出具体操作原则,并做好与各片区污水处理厂的衔接;要筛选一批试点,由点及面,分类分批推进;要加强引导,强化宣传,引导更多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会议还研究通过了《晋江市社会管理应急指挥中心实施意见》《贯彻落实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等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