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曹县环保局开展2013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

 为切实解决当前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曹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按照上级工作要求,从7月1日起,利用四个月的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整治突出环境问题环保专项行动。并结合曹县实际,制定了具体工作措施。
  此次专项行动以2013年以来群众信访和媒体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为重点,严厉查处危害群众健康、社会反响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重点检查企业涉气、涉水、涉重金属排污情况、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和进水水质、主要河流县区出境控制断面水质等。对查处的环境违法行为要求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消除污染,督导企业整改到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开展巡查和抽查,对行动中排查不位、整治工作没有实质进展的工作人员,要公开点名批评。对环境违法案件没有查处、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影响恶劣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和环境违法案件,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到位。构成犯罪的企业责任人,一律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