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完成 “十五小”、“新五小”整改

推倒的冲天炉,堆满废铁的大院,依稀能看到之前生产过的废铁渣……4月12日下午,记者跟随新疆环保厅工作人员来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对去年集体“约谈”后,“十五小”、“新五小”整治情况进行检查。目前,米东区已完成了“十五小”、“新五小”及不符合产业政策企业的整改任务。
  “十五小”企业是指国家明令取缔关停的小造纸、小制革、小水泥、土选金等十五种重污染小企业;“新五小”是指国家经贸委限期淘汰和关闭的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产品质量低劣、技术装备落后、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炼钢、小发电、小玻璃、小煤矿、小水泥企业。

  据了解,自去年10月份开始,米东区组织开展了11次强制拆除行动,依法关停取缔30家“十五小”、“新五小”和70家以废旧塑料颗粒加工为主的重污染小企业。从检查情况看,米东区未出现已关闭“十五小”、“新五小”死灰复燃现象。

  今年年初米东区明确提出,今后农村一律不准再入驻工业企业,对已入驻的企业,各相关部门要逐一甄别,环保不达标的企业将全部关停;从今年起不再向乡镇、街道下达招商引资任务,各村不得再以招商引资的名义,擅自引进工业企业入驻,凡是未经批准的工业企业,相关部门一律不予办理开工建设手续。

  乌市米东区副区长杨继勇说,米东区进一步细化了环境整改工作任务,制定了《米东区环境整治暨大气污染治理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将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细化为6个大项,18个小项,并将每项工作明确了区级责任领导及责任单位,为具体操作提供有力依据。同时,为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出台了《米东区“十五小”、“新五小”企业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有功者经调查属实的最高给予4000元现金奖励。截至目前已核实举报“十五小”、“新五小”3起,相关部门及时对其拆除设备,实施关停取缔,向举报者发放奖励金1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