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东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方案日前顺利通过专家组评审

日前,市环保局会同规划建设局、独山港区管委会等单位,组织专家组对3家技术单位提出的东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方案进行评审。

    我市东片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为5万吨/日,目前实际处理量约2万吨/日,污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其中COD100mg/L,氨氮25mg/L、总磷3mg/L,无总氮排放要求。本次提标后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排放标准,其中COD50mg/L,氨氮5mg/L、总磷0.5mg/L,总氮15mg/L,较之前的排放标准提高一倍以上。

    东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是我市“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的头号工程,也是我市唯一列入环保部对浙江省“十二五”污染减排考核计划的工程。该工程不仅直接关系我市能否完成“十二五”COD、氨氮减排任务,也关系着独山港区、新仓镇、广陈镇发展的环境容量。

    专家组对3家单位的提标改造方案进行了详细评审,肯定了每个方案的优点,对不足之处要求加以修改完善,最后提出了2家建议单位名单,供东片污水处理厂决策参考。市环保局要求东片污水处理厂加快提标改造工程进度,尽快确定设计和建设方案、单位,争取年内基本完成建设,确保2014年投入稳定运行,为我市污染减排和水环境治理工作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