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违法企业就要下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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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违法企业就要下狠心
走进湖北省枝江市光红氨基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红公司),昔日污水横流,臭气弥漫的场景已不复存在,火红的生产厂区现已冷冷清清,紧闭的厂门告示着它的终结。

  日前,枝江市人民政府下达了《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责令枝江市光红氨基酸有限公司关闭的决定》。至此,违法排污多年的光红公司终于被彻底关闭。


  ■水气声污染扰民不断

  屡查屡犯,企业并非诚心整改


  枝江市是隶属湖北省宜昌市的一个县级市,位于湖北省中部偏西,地处长江中游北岸。光红公司坐落在长江支流玛瑙河畔,前身为枝江市光红生化厂,因污染严重,周边居民上访投诉频繁,这家工厂于2004年停产搬迁至现厂址所在地枝江市董市镇姚家港村,具有胱氨酸150t/a、半胱氨酸200t/a、亮氨酸45t/a、酪氨酸10t/a、精氨酸20t/a、复合氨基酸饲料添加剂2000t/a的生产能力。

  虽搬至新址,但光红公司违法排污问题仍未解决,并且严重干扰了周边村民的生产生活。

  据附近村民反映,光红公司长期向长江支流玛瑙河排污,外排污水超标,在环保部门的严查下,虽经几次短暂停产,但均私自恢复生产,导致玛瑙河水质严重污染,鱼虾死亡;厂区周围臭气弥漫,噪声扰民;大量抽取地下水导致当地地下水位下降明显,影响村民取水,地面沉降,房屋出现裂纹。

  据了解,光红公司因环境污染问题于2007年5月被《人民政协报》披露,枝江市人民政府对其下达了限期治理的处理决定;2008年11月被宜昌市环保局列入市级挂牌督办环境违法企业名单,要求其限期整改到位;2011年11月因《法制日报》对这家公司偷排废水进行曝光,被枝江市环保局查实后勒令全面停产整改;2012年1月光红公司进行环保设施部分整改后向枝江市环保局提出试生产申请,但在未得到枝江市环保局书面批复同意的情况下,私自于1月28日恢复生产。


  ■检查组深夜突击检查

  暗管偷排,企业被抓了现行


  4月11日凌晨四点二十分,根据群众举报,湖北省环境监察总队与华南环保督查中心对光红公司进行了暗查。调查组兵分两路,一组前往排水口取证,另一组前往厂区内污水处理站调查。

  到达厂区,调查人员发现这家企业正在用10根直径约10厘米的软管偷排生产废水。执法人员随即现场采样拍照,并通知枝江市环保局,随后对光红公司负责人及参与偷排的人员进行了调查询问,完成了取证工作。

  据湖北省环境监察总队负责人介绍,经过现场勘察和调查询问,发现这家企业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根据2004年光红公司委托宜昌市环境保护研究所编制的《枝江市光红氨基酸有限公司迁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宜昌市环境保护局批文要求,这家公司冷却水和生活污水可外排,但生产废水应零排放。目前,光红公司生产废水排放量为100吨~200吨/日,另有高浓度生产母液12吨/日左右排放。

  二是这家企业无有效的污水处理设施,并定期组织人员在夜间用10条软管将储存于废水收集池和废水储罐的生产废水偷排至玛瑙河,最终进入长江,整个偷排过程历时不到半小时。为躲避环保部门监管,企业还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对厂区外人员活动情况进行监控,并组织专职人员在偷排期间进行巡逻,组织严密,分工明确。

  三是现场取样监测数据显示:偷排的生产废水COD为26300mg/L(排放标准150mg/L,超标174.3倍),SS为178mg/L(排放标准150mg/L,超标0.19倍),PH为4.9(排放标准6~9,超标),氨氮为4231mg/L(排放标准25mg/L,超标168.24倍),氰化物为0.008mg/L(排放标准0.5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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