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城市扬尘控制,深化面源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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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城市扬尘控制,深化面源污染防治
1.强化施工扬尘防治。推行绿色文明施工,严格执行青岛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标准,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确保拆迁、施工现场、运输车辆扬尘污染防治等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现场执法检查,建筑工地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要落实覆盖、密闭措施,大型施工现场安装实时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监管部门联网,发现扬尘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严肃查处并督促改正,施工企业扬尘污染控制情况纳入建筑企业信用管理系统。

  2. 控制道路扬尘污染。推行标准化作业,落实道路保洁防尘措施,提高道路保洁水平。加强道路保养维护,及时修复破损路面,开挖道路分段封闭施工,缩短开挖裸露时间,减少路面碾压扬尘。加强物料运输扬尘污染控制,物料、渣土、垃圾等运输车辆落实覆盖、密闭、清洗等措施,保持车容车貌整洁,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运输和装卸,严肃查处乱倒乱卸、遗撒外漏等违法行为。

  3.加强秸秆焚烧环境监管。建立和完善市、区(市)、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秸秆焚烧责任体系,完善目标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监管措施,建立秸秆禁烧监管的长效机制。禁止农作物秸秆、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等生物质的违规露天焚烧。全面推广秸秆还田、秸秆制肥、秸秆饲料化、秸秆能源化利用等综合利用措施,促进秸秆资源化利用。

  4.创建扬尘污染控制区。研究制定扬尘污染控制区达标评比考核办法,以控制堆场扬尘、施工扬尘和渣土遗撒,开展裸露地面治理,加强道路清扫保洁为重点,组织开展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活动,提高重点区域扬尘污染控制水平。

  5.加强城市生态绿化建设。大力实施城乡植树增绿,提高绿化量,减少地面裸露,增强环境自我净化能力。森林覆盖率达到40%以上,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35%、4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以上。专栏7:城市扬尘控制工程1.施工扬尘防治工程:进一步落实绿色文明施工要求,市区内主要施工现场安装实时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监管部门联网。

  2.道路扬尘防治:建成区内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全部完成密闭改造,主干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作业时实行喷雾降尘。

  3.秸秆综合利用工程: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

  4.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工程:制定完善控制标准,各区分别建设1个扬尘污染控制区。

  5.绿化和生态建设工程:实施“十绿工程”,全市城市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35%、40%以上。(六)推进有机废气污染治理,加强废气重金属污染控制

  1.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污染治理。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排放调查工作,建立重点监管企业数据库。开展大气环境挥发性有机物调查性监测。开展石化、有机化工、装备制造涂装、电子设备制造、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有机废气的综合治理。重点企业建设有机废气在线监控平台,实施化学品和油品装卸过程的污染治理。完成青岛市全部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污染综合治理,开展油气回收在线监控平台建设试点工作。

  2.推进废气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控制。开展钢铁、有色金属再生冶炼、焦炭生产和废弃物焚烧等重点行业废气中持久性有机物调查监测和污染防治,强化环评审批,对重点排放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行全过程控制。

  3.加强废气重金属污染控制。开展环境空气中铅、汞、镉等重金属污染物调查性监测,开展燃煤、废物焚烧、钢铁、石化等重点行业大气重金属排放调查。开展燃煤电厂大气汞排放控制试点工作,积极推进汞排放协同控制。

  4.强化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严格执行《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餐饮单位配套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强化运行监管,大中型、小型餐饮单位油烟去除效率分别达到95%、90%以上。专栏8:有机废气治理工程1.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工程:18项重点企业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工程;重点企业有机废气在线监控平台试点建设工程。

  2.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工程: 239座加油站油气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完成全市储油库、加油站回收设施安装工程,储油库和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的远程监管平台建设工程。

  3.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四方机车厂、北船重工、中集集装箱、海尔集团、海信集团等重点企业涂料升级换代和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工程。

  4.有毒废气治理工程:有毒空气污染因子调查监测;华电青岛发电厂、黄岛发电厂脱汞综合治理工程,锅炉烟气汞排放在线监测试点工程。(七)完善监测评价体系,提升环境监管能力

  1.建立科学的空气质量监测和评价体系。增强大气监测科研力量,加强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和运行监管。对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实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管理,开展负氧离子监测,完善监测体系。建设城市道路交通源空气自动监测网络,提升灰霾综合监测能力,建设城市空气对照点和跨边界区域监测站。推进典型区域大气特征污染物自动监测站建设,实时监测所在区域空气质量状况,定期发布监测信息。

  2.建立先进的空气质量预测预警机制。开展灰霾天气机理与防治科技攻关和专项研究,建立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动态数据库和空气质量预测数值模型。建立环保、气象部门间会商与发布机制,联合开展环境空气重污染预警分析评估。建立空气污染预警应急机制,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构建市、区(市)联动的一体化应急响应体系。

  3.提升环境监管能力。深化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行环境监察三级网格化监管模式。建立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制度,健全环境绩效社会监督体系,实施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完善重点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燃煤锅炉分布式系统工况环保监控平台。加快机动车污染监控机构标准化建设进程,提高机动车污染监控能力,促进新车、在用车环保信息共享,提高机动车污染监控水平。

  4.制定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按照国务院《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和环保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青岛市空气环境质量中长期达标规划,明确阶段目标、指标、重点工作、对策措施,科学指导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国家规定的达标期限,规划实施更加严格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使青岛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按期达标。

  专栏9:大气监管能力提升工程1.空气自动监测网络建设运行保障工程:按国家空气质量标准要求,全市统一规划、运行、建设完善的空气自动监测网络。设备更新补齐和运行保障项目。

  2.废气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运行保障工程:已建成运行的废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保障、设备更新、监控系统运行维护和升级改造。

  3.道路交通源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工程:规划道路交通源监测网络,建设自动监测系统与运行保障。

  4.特征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建设运行保障:石化和化工区域大气特征污染物自动监测系统的建设和运行保障;周围敏感目标特征污染物自动监测系统建设运行保障。

  5.空气质量预测预警体系建设:城市大气污染物扩散和空气质量预测模拟,部门间气象条件与空气质量会商体系建设,跨边界区域监测站建设。

  6.废气污染源监管能力建设:废气污染源监察设备、废气污染源数据库系统、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

  7.大气污染防治调查研究项目:灰霾形成机制、颗粒物源解析、气溶胶粒子特征与化学组成、二次颗粒物形成机制、灰霾天气与气象条件关系、污染源与空气质量响应关系等。

  8.青岛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编制:2013年底前完成达标规划编制,上报省政府和环保部审批。

  9.机动车排污监控能力建设:在用车检查监督设备、车用燃料环保性能检测设备及油气回收检测设备、现场执法交通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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