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永安污水管网内污水外泄致塘鱼暴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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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永安污水管网内污水外泄致塘鱼暴毙
据枣庄晚报报道  养鱼户老秦多年来所养的鱼大批死亡,他怀疑是排污导致水质有问题。昨天,记者从市中区环保部门得知,河水污染并非企业排污所致,而是近一段时间雨水过多,污水管道内的污水倒流入雨水管道,然后又流入河道所致。

        据环保部门工作人员介绍,18日上午,环保部门接到永安乡秦先生养殖鱼塘受污染,致塘鱼死亡的信访案件后,环保部门迅速组织环境监察人员赶赴枣庄经济开发区进行现场检查,对永安支流华派桥段雨水管网进行采样,按照执法程序对河流上游排污企业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自动监控数据进行现场检查,并对其外排水进行取样。在检查中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19日上午,市中区环境监察人员联合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汇泉污水处理厂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带着污水管网线路图,沿着长江路污水管网与雨水管网观察井逐个排查,一连查看数十个观察井后均未发现原因所在,临近中午时分,在一厂区附近发现,该处污水管网内污水经长江路与衡山路西侧北一企业排污口漫入其厂区内,经雨水管网排出,从而导致污水沿着雨水井排入河道。20日上午,信访人秦先生和检查组一行对长江路南侧管网进行排查时,发现一厂区东墙有污水排入河道,在对企业进行检查时,企业主动配合,并动用挖掘机施工,经查实,所流污水系污水管网堵塞,导致污水溢入雨水管网,排入河道所致。

        记者了解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造成渔业污染事故或者渔业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应向事发地的渔业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并处理。随后记者联系了市中区水利渔业部门,该部门工作人员介绍,秦先生的这种情况,他们已经知晓,并正在着手调查。同时这位工作人员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种植高秆农作物、芦苇、杞柳、荻柴和树木(堤防防护林除外);设置拦河渔具;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

        调查结果出来后,秦先生与污水处理厂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交流。秦先生告诉记者,从污水处理厂工作人员处得知,开发区目前的污水管网是在2006年建造的,当初设计的管径比较小,随着近年来开发区企业的增多,加上近一段时间雨水较多,污水管网的排污量已经大大超出了其承受能力,所以导致污水不能及时排出,倒流入雨水管道,从而流入河道造成污染,但是,短时间内还很难解决管径小的问题。目前的污水管道已经完全不能满足排污需求,如果不能及时进行修复完善,大雨后势必还会出现污水倒流的情况,他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对开发区的排污管道现状进行修缮,以免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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