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工业污染物排放限值公布

查看完整版本请点击这里:
铝工业污染物排放限值公布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在国土开发密度较高、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或大气环境容量较小、生态环境脆弱,容易发生严重大气环境污染问题而需要采取特别保护措施的地区,应严格控制企业的污染物排放行为,在上述地区的企业执行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新增加的氮氧化物浓度的测定采用表2所列的方法标准。
  
  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地域范围、时间,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查看完整版本请点击这里:
铝工业污染物排放限值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