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处理需要“垃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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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处理需要“垃圾税”
我国城镇中垃圾桶装和袋装收运造成的城市二次污染非常严重,随着垃圾量的日益增长,政府每年为此支付的清运费用(车辆燃油费、维护费、人员工资等)也日益增大,财政支出节节攀升。与此同时,一些城市采用的垃圾处置方式非常落后,未实行垃圾分类收集,直接填埋垃圾。即使是建垃圾发电站,产生的二噁英等有毒废气也十分严重,相当于把垃圾污染从地面扩散到空气中,造成新的更大的环境污染。垃圾的处置已经是成为城市化进程中继交通拥堵之后的又一难题。

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四川省委副主委戴晓雁呼吁征收"垃圾税",认为“市民应为自己产生的垃圾付费”。因此,政府在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的同时,依法向市民征收合理的垃圾税费,切实解决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置的经费问题。同时,戴晓雁认为我国城镇中垃圾桶装和袋装收运造成的城市二次污染非常严重,国家应该为垃圾分类处理立法。

四、监测标准应与时俱进

最新研究表明,当前我国的大气污染结构已由过去的煤烟型污染转变为煤烟型和汽车尾气复合型污染,具体表现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挥发性有机物(VOC)、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粒子(PM2.5)等多种污染物都以高浓度同时存在的污染状况。PM2.5是指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也称为可入肺颗粒物,肉眼无法看见,是导致黑肺和灰霾天的主要凶手。研究结果显示,灰霾天气的根本原因是由细粒子(PM2.5)污染造成的。

城市空气质量等级通过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三项指标计算得到的空气污染指数来确定。由于计算API指数采用的大气颗粒物指标是PM10,并未将PM2.5纳入API指数中,这就难免有“灰霾常常有,空气照样优”的现象出现。

为此,民进中央提出提案建议,希望借鉴国际上空气质量监测评价的一些通行做法,对我国现行的空气质量标准和评价(API指数)体系进行修改完善:尽快制定PM2.5的空气质量标准,开展PM2.5常规监测;将PM2.5纳入空气质量评价(API指数)体系,以便更好地向社会公众反映我国当前的空气质量和灰霾天气;将地面大气臭氧纳入环境空气质量评价(API指数)体系;在控制煤烟型污染的同时加强机动车尾气的管理,适时调整提高我国现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氧化氮和大气臭氧的标准限值。

五、进行土地污染普查

长期以来,中国农业生产中使用农药、化肥和地膜污染已严重威胁到农用地的质量与安全;工业“三废”(废气、废水、废渣)不合理排放;没有科学地认识到某些重金属(坤、镉、铅等)以某种形式残留在主粮食内,会严重影响人民的身体健康。

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工商联第九届常委童石军呼吁“每五年应进行全国农地污染源普查“。为保护农用地,防治农用地污染应提供原始、详实的资料,供国家有关部门在制定农用地污染防治法时和综合治理时参考。环保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卫生部四部委组成专门班子,尽快展开每五年一次全国农业用地污染源普查。

六、“限塑”不应成为空谈

国家自2008年6月实施“限塑令”以来,超市的塑料购物袋使用量大幅下降,消费者的环保意识也在逐渐提高,但目前超市对“限塑令”的执行力度正在下降,而在超市以外的商家,免费提供塑料袋和超薄袋情况甚至依然泛滥。

北京市朝阳区环友科学技术研究中心于2010年下半年在杭州、郑州、哈尔滨三城市开展的“限塑令”执行情况调研结果显示,这三城市中对塑料购物袋收费的连锁超市的比例为63.0%,但是相比前一年有下降的趋势;而连锁超市以外的零售商执行“收费”的仅有26.3%。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永嘉渠口乡珠岸村农民陈飞建议“人人提菜篮“,呼吁一定要明确“限塑令”的责任部门,而国家有关部委在“十二五”期间应当制定政府的《“限塑”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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