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龙湖国家湿地公园正式获国家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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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龙湖国家湿地公园正式获国家批准
日前,国家林业局下发通知(林湿发[2012] 341号),同意竹溪龙湖湿地开展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工作。

         湿地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调蓄洪水、美化环境、调节气候等极为重要的生态功能,还是许多珍稀野生动植物赖以生存的家园,被誉为“地球之肾”。龙湖国家湿地公园位于竹溪县竹溪河水库境内。计划总投资为1亿元,规划面积221.34公顷,分为湿地保育区、生态恢复区、科普宣教区、合理利用区和管理服务区。该县将抓住开展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工作契机,按照国家林业局要求,根据《龙湖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与其他相关规划,坚持“保护优先、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以保障竹溪生态安全为出发点,充分利用其自然资源,科学合理开发湿地生态旅游及相关产业,把竹溪龙湖湿地公园建设成为集湿地保护保育与修复恢复、湿地功能和历史文化展示、湿地休闲、科研、监测、宣教于一体的国家湿地公园。

        龙湖国家湿地公园成功建设,将在秦巴山区形成完善的湿地生态景观,极大地提升鄂西北湿地品牌,完善湿地观光旅游资源结构,加快生态旅游业的发展,同时对于开展湿地生态科普教育,提升公众的湿地保护意识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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