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对污染大气加大惩处 违法排污罚款拟上不封顶

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今天上午召开,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对《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要求尽可能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针对目前环保领域“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突出问题,拟取消单次罚款不超100万元的上限,增加“按日计罚”。

单次罚款可破百万

市人大城建环保委上午对《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

气体:挥发性有机物应定标准

市人大城建环保委表示,对于产生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大气环境的原料和产品,应当进行源头控制,可以降低末端监管的成本,有利于促进企业达标排放,应当充实挥发性有机物产品标准。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建议,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制定本市产品挥发性有机物限制标准。在本市生产、销售、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和产品,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应当符合本市标准。

扬尘:施工车辆应当卫星定位

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建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出口应当设置冲洗车辆设施,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施工车辆经除泥、冲洗后方能驶出工地,不得带泥上路行驶。为了防止乱倒乱卸,运输车辆应当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密闭运输,杜绝道路遗撒。

烧烤:露天烧烤最高罚款两万

人大代表在调研中发现,市民对露天烧烤意见较大。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建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在禁止区域内露天烧烤或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罚两万元以下罚款。

处罚:按日连续罚渎职追刑责

有专家和市、区县人大代表提出,目前环保领域“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突出,应当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建议取消处罚的罚款上限,提出删去《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第九十五条中“单次罚款最高不超过一百万元”的内容,增加“按日计罚”。违法投入生产或排污的,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违法行为的,由行政监察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什么先治理?

新标准凸显北京空气污染

全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正在修订中,短期内尚不能出台,北京市根据实际情况,迫切需要制定相对独立的地方大气污染防治法规。这有望成为国内第一部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地方法规。

从1998年以来,本市连续采取了16个阶段的大气污染治理措施。2011年,市政府又发布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1-2015年大气污染控制措施)》。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等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不断下降,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然而,居高不下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利的地理气象条件,以及周边地区的区域传输,使得本市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今年国家实施了新的空气质量标准,与新标准相比,本市有5项污染物超过标准,其中细颗粒物(PM2.5)超过标准一倍多。因此,北京需要采取更加严格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以更大的力度推动大气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