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保持和完善联络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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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保持和完善联络员制度
为畅通沟通渠道,加强信息交流,各省、市活动领导小组要继续重视保持和完善联络员制度。请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与我部的联络。各承诺城市要确定1至2名联络员,负责与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我部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部无车日活动指导委员会”)的联系与沟通,及时报送本市无车日活动方案、9月22日当日活动信息、活动总结等。

  联络员应由主持无车日活动实际工作的负责人担任,请认真填写“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无车日活动联络员回执”或“承诺城市无车日活动联络员回执”(见附件),并于2013年8月10日前通过“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网站或“城市交通”网站的网络直报、电子邮件或传真发送至部无车日活动指导委员会。

  以往填报过联络员的省、市,仍需重新填报。联络员如有调整或变化,请及时告知部无车日活动指导委员会。

(三)充分利用好活动的宣传和组织材料

  部无车日活动指导委员会为本次活动制作了丰富的宣传和组织材料,供组织者参考使用。包括:

  1.《2013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组织手册》:为城市政府及社会各界提供关于活动主题的背景信息,以及关于组织可持续交通活动的创意灵感。本手册还对活动组织者提出了报送活动方案、总结等材料的具体要求。

  2.《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参考手册》:包含绿色交通、无车日活动、市民参与策略等有关知识,以及近年有代表性的城市无车日活动案例,作为资料性手册供组织者参考。

  3.《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LOGO及宣传物(2013年版)》:为了加强全社会对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的识别和推广,推动绿色交通文化建设,部无车日活动指导委员会设计了统一的活动标志(LOGO)以及海报、广播广告、市民宣传单等宣传物。

  各城市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对活动开展的促进作用,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期刊、网站等媒体宣传报道无车日活动,充分利用好上述宣传和组织材料,大力宣传绿色交通理念,积极倡导低碳生活方式,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四) 做好无车日活动的材料报送工作

  依照往年惯例,城市组织者应在2013年8月29日前,网上直报城市无车日活动组织方案;9月22日无车日,报送视频新闻、图文新闻和照片;2013年10月30日前,报送活动总结材料。具体要求和报送方式详见《2013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组织手册》。

  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本地区无车日活动的总结,并报送部无车日活动指导委员会或我部城市建设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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