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起韩城市城区非居民和特行水价开始调整

为了加快推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促进节约用水,积极防治水污染,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实现全市可持续发展战略。根据省物价局文件要求,经韩城市第八次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及省物价局文件批复,韩城市城区新的非居民和特行供水价格将自2013年5月1日抄见水量执行,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是简化水价分类。将现行城市供水价格分类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三类。其中:居民生活用水包括居民生活、福利院、养老院、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设施和各类学校、幼儿园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包括工业、行政事业单位和经营服务业用水;特种行业用水包括车辆冲洗业、桑拿、室内游泳、水上游乐等行业用水。;

二是适当提高非居民用水和特行用水价格。1、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不调整。2、提高水利工程原水价格。将薛峰水库供韩城市非居民和特行用原水价格每立方米提高到0.68元。3、提高非居民用水价格,将工业用水、行政事业用水和经营服务业用水价格并为非居民用水价格类别,实行工商用水同价。非居民用水平均价格统一提高到每立方米4.90元。4、特种行业用水价格由现行每立方米5.20调整为每立方米10元。5、提高污水处理费标准。将居民生活用水以外的各类用水污水处理费由现行每立方米O.60元提高到O.90元。自备井水源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按照自来水提价幅度同步提高。;

三是建立居民用水抄表到户改造资金。为实施阶梯式水价制度,新建居民住宅要严格按照“抄表到户、户外计量”的规划要求建设,已有居民住宅要加快实施水表户外计量改造,改造费用当地政府应当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同时在自来水价格调整中安排每立方米0.18元改造费用,专项用于户表改造。;

四是调整后韩城市自来水最终销售价格为:居民生活2.95元/立方米..非居民4.90元/立方米;特行10.00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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