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拟明年初提交人大表决

大气污染防治是当前首都重点工作之一,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7月下旬刚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一审。8月20、21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与市环保局专门安排三场座谈会,征求公民代表、环保组织、专家学者、排污企业意见建议。

市人大相关负责人透露,因为这部法规涉及到全体市民普遍利益,更加需要听取多方意见、修改完善,经市委批准,拟提交明年初召开的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表决。在座谈会上,各方代表提出了许多真知灼见。

应建环境信息公开平台

“公民有监督权,但前提必须是知情。”高大应是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在读博士,他认为目前条例草案对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保障比较缺乏。高大应建议,加强污染源、污染企业信息公开,同时要说清楚标准,方便公众监督。

自然之友公众参与项目协调员葛枫提议,全市应该建立环境信息统一公开平台,“现在污染源太分散,单从一个点获悉污染信息,实在太难。”葛枫说,要保证公众的监督权,先得保证公众获得信息的渠道畅通,公众知情了以后才能去监督。

  处罚要让违法者承受不起


市民马忠是一名汽车制造企业工程师,他认为,大气污染防治立法首先要科学制定标准,才能科学解决问题。在处罚额度方面,对企业违法行为的处罚底线,一定要超出其违法所得,“如果处罚超不过违法收益就是奖励,处罚了一定还是继续违法,所以处罚一定要让违法者承受不起。”除了严厉打击,马忠还建议严格追究违法者责任,“企业污染行为并不是一个空泛的企业主体在行动,后面一定有一个决策人,那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两天时间,分三个场次,邀请四位公民代表、四位环保组织代表、六位专家学者、七家排污企业代表广泛听取意见,并全程向新闻媒体公开,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征求意见力度在市人大立法进程中实为少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