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菏泽市自9月1日起将执行更严大气污染排放标准

 在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紧锣密鼓进行时,新《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自9月1日起正式实施。
  山东省将依据生态环境敏感程度、人口密度、环境承载能力3个因素,将全省区域划分为核心控制区、重点控制区和一般控制区,不同区域执行不同的排放限值。

  根据新标准,各级环保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和标准,向辖区内不达标单位下达限期治理通知单。列入限期治理计划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要按照规定的期限,制定分阶段行动计划,集中人、财、物力,搞好深度治理。企业在未达新标准要求之前,要把资金优先用于废气深度治理,不得用于扩大生产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