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微山县严管石料厂粉尘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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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微山县严管石料厂粉尘污染
 为彻底根治两城镇石料厂粉尘污染问题,微山县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下达两城镇石料行业粉尘综合整治标准的通知》,明确规定石料厂及周围环境标准,严管粉尘污染。

  按照要求,石料厂厂区内地面须进行硬化并保持场地、路面整洁,安装能够旋转的喷淋降尘设备,做到全覆盖,定时洒水,确保场地无扬尘;破碎、筛分、输送、下料口、料仓等生产系统全部封闭运行,并定期进行维修、维护;粉碎机进料口安装高效喷淋设备。

  同时,要求各石料厂完善环评审批手续,经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生产;未经验收合格的,国土部门不予发放采矿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或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依法进行处罚直至取缔;触犯刑律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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