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市环保局等七部门部署2013年环保专项行动

为贯彻落实省环保厅等省直七部门《关于开展2013 年湖北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切实解决当前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环境权益,荆州市环保局、发改委、经信委、司法局、住建委、工商局和安监局决定于今年7月至11月,在全市范围内继续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并成立荆州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发了工作方案。
  今年环保专项行动的重点任务:一是加大对工业园区突出环境问题的检查。对各地化工、印染、医药等重污染企业集中的工业园区建设、管理过程中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查处。二是继续加大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监管和总量核查力度,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和废水污染地下水的环境违法问题。三是全面排查整治医药制造行业、化工行业、涉磷企业环境污染问题。严肃查处医药企业超标排放、偷排漏排、违反危险废物管理规定擅自处理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重点整治磷化工企业、磷石膏渣场、城镇污水处理厂等涉磷行业。四是集中开展涉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的重有色金属、铅蓄电池和电镀等重点行业的“回头看”活动。重点看“六个一律”整治要求落实情况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五是集中整治影响城市河流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的突出环境问题。

  方案要求各地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部门分工协作工作机制,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重点区域、行业、企业监督检查力度,对排查不到位、整治工作没有实质进展的公开点名批评,约谈地方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环境违法案件没有查处、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和环境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督促其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对经整改仍不到位、突出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实施区域限批。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查处情况、挂牌督办案件等相关信息,公开曝光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和典型违法案件。

  今年的环保专项行动共分四个阶段,6月至7月为动员部署阶段,7月至8月为检查和整治阶段,9月至11月为督查阶段,11月份为总结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