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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2年度甲基溴受控用途生产配额的公示
关于发放2012年度甲基溴受控用途生产配额的公示 关于发放2012年度甲基溴受控用途生产配额的公示
2012-03-06
根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及《关于实施甲基溴生产许可证和配额管理的公告》(环函[2004]155号)的有关规定,连云港死海溴化物有限公司、临海市建新化工有限公司、昌邑市化工厂三家甲基溴生产企业向我部提交的2012年度甲基溴受控用途生产配额申请及相关材料符合有关要求。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企业申请情况在我部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我部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时间:2012年3月6日至3月12日。
公示期间设立如下举报电话和信箱:
电话:010-66556249、82268902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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