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县制定《山区生态公益林管护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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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县制定《山区生态公益林管护办法》
管理办法旨在进一步提高山区生态公益林管护成效,促进山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一是明确管护补偿范围。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和管护资金分开使用,管护资金由各乡镇政府统一安排使用,实行按劳分配。二是成立以主管县长为组长,多部门为副组长及有关乡镇为成员的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订山区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责任书,明确镇长为第一责任人,主管镇长为直接责任人,并与“六护”工作相结合,组建由15-30人组成的专业生态公益林管护大队。三是严格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四是建立健全培训制度。每年年初制定培训计划,建立和实施生态公益林管护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生态公益林管护员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五是建立完善考核制度。本着“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负”的管护要求,明确生态公益林管护员的防火责任区域,实现网格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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