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环保局要求“四个零”做好“两节”期间环保工作

一是人员零违纪。提高制度落实的执行力,要求领导干部身体力行、在局内开展自查,坚决纠正“庸、懒、散、软”现象,确保无一例违纪事件。二是审批零违规。严把审批准入关,对所有新、扩、改建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城市功能区划或公众参与未获通过的项目予以退回,确保建设项目审批无违规的情况发生。三是执法零错误。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原则,高度重视环境执法检查质量。要求执法人员严格依法办事,监督检查要到位,确保不因工作失职而出现环境污染事故。四是稳控零失责。全面进行隐患排查,及时掌握动态,摸清底数,做到早发现、早汇报、早预防、早处理,把不安全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