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采取“四项措施”监督采暖锅炉达标排放

一是实行“一企一策一人”精细化管理模式。根据辖区重点锅炉使用单位排放现状,逐家制定监管治理方案,确定具体监管措施和目标,落实监管责任到人;二是建立违法排污定期通报制度。对超标排污锅炉使用单位,每天向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通报相关情况,督促其稳定达标排放;三是严格执法。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单位,第一次违法予以警告并责令其改正,再次违法则依法进行处罚;四是完善监管手段。对重点锅炉使用单位安装在线自动监测设备,加强监控,提高其污染防治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