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采取四项措施加强水环境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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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采取四项措施加强水环境监管
一是结合2010年度温榆河流域排污口调查摸底工作的成果,继续深入开展上游排污企业的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二是对已登记的44个排污口进行全面监控,每月抽测水样,建立动态跟踪数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是落实污染源监督管理制度,对辖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开展重点调查,并以下达通知的形式规范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四是充分发挥六支基层监察分队属地管理的作用,加大各自辖区水质巡查力度,切实解决水污染信访投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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