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加强主汛期环境监管确保水环境安全

一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测,增加对京密引水渠、十三陵水库监测频次,并做好监测结果汇总上报工作;二是继续巩固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专项检查行动成果,对危险化学品风险源进行不定期突击检查,将环境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每周巡查一次辖区河湖,重点排查污染隐患,对违法排污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四是加强环境应急值守,应急分队成员必须在岗待命,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